昆明市供销合作社29日迎来第六次代表大会
[  来源:昆明供销      发布时间:2018-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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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销售总额31.61亿元,汇总利润7514万元,农副产品购进3.82亿元,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5亿元,电子商务销售额270万元,这是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称“市供销社”)今年上半年交出的亮丽答卷。 

成立68年来,市供销社因农而生,为农而存,由农而展,始终坚持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就在国务院刚刚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后,今天市供销社迎来了第六次代表大会,这为迈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再续新辉煌,吹响了新一轮号角。

“处大事贵乎明而能断,临大势贵在顺而有为。”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李德荣表示,新时代下的市供销社将坚守姓农、为农、务农本色,通过抓实供销社改革、夯实为农服务基础等工作,担当起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重要作用,助力昆明乡村振兴战略,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交出供销答卷。

姓农

主业是服务“三农” 主阵地是乡村

供销社是个老系统、大系统,其扎根农村、网点遍布,在计划经济时期为保障市场供给、服务城乡群众发挥了支柱作用,谱写了历史辉煌。这期间,市供销社虽然历经岁月洗礼,但其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责主业仍是服务“三农”,主阵地仍在乡村。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全市供销社系统必须更新观念,通过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李德荣说,供销社只有扎根农村、服务农民,才会有作为、有价值、有力量,为农服务是供销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必须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一旦远离了农村、脱离了农民,改革就会步入歧途、发展就会陷入困境。

在他看来,激发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的关键在于深化改革,包括健全完善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健全完善社有企业支持的经营服务体系等三大重点改革方向。其中,在经营服务体系上,需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充分发挥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三会一层”作用,以提高发展质量和经济效益为中心,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实现由“卖商品”向“卖服务”、由初级农产品销售向高附加值产品运作、由“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三个方面转型升级的突破。

同时,以资本为纽带,以项目为载体,推动市供销社社有资本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骨干企业聚集,加快上下联合,促进社有企业抱团发展,构建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

当然,在这一系列的改革中,市供销社将围绕社企分开,推行“理事会+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社有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架构,县级以上则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加强社有资产管理公司规范运行,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整合重组和统一调度,建立社有资金使用全程化管理制度,构建社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的运营平台。

为农

构建“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市供销社成立以来,特别是近年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存在,部分县级社、基层社经济实力较弱,不能适应和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因此,市供销社领导班子提出,必须以提高农业产供销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为着力点,依托县级社、基层社,以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联合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供销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融合发展。健全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

到2022年,争取创建100个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示范社。推动县级社、基层社与村“两委”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共上发展项目、共同培养干部的“四个共建”,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

同时,通过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以股份合作、业务合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基层社。加大对基层社的扶持力度;健全基层社内部治理机制,落实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强化民主监督管理,进一步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此外,加强农村综合服务社标准化建设,以“改造设施,拓展服务”为内容,充分利用和盘活现有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在开展日用品和农资供应的同时,主动适应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着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拓展农产品收购、再生资源回收业务,为群众提供文体娱乐、养老幼教、就业培训、医疗卫生、代收代缴、快递收发、车票预订、网上购物、乡村旅游等多样化服务。

务农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

68年风雨,市供销社能够屹立不倒,是因为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市供销社要继续成为政府抓得住、用得上,农民信得过、靠得住的服务三农重要力量,就必须创新为农服务新模式,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围绕打好 “绿色食品”牌,发展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等目标,实施农产品品牌建设,积极推行“三品一标”认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发挥供销社在实施“绿色食品”战略中的独特作用。依托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一批产业融合示范项目,重点在发展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促进转化增值上下力气,培育发展一批新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引导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群众发展品牌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计划在昆明市周边打造三条线路,即以宜良、石林为主的东线,以安宁、富民、禄劝为主的西北线,以嵩明、寻甸为主的北线,形成一条一二三产融合的示范长廊,促进农业“接二连三”。

新时代开启为农服务新模式。市供销社还将在“农资下乡”“金融下乡”等领域,开展一系列与时俱进、创新为农服务等新模式。比如,在“金融下乡”方面,将支持供销社系统按照社员制、封闭性和民主管理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稳妥有序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

在“互联网+”时代,市供销社提出以发展县域电商运营服务体系为重点,突出抓好线上线下融合,将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农资等线下资源嫁接到线上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加快实体网点的信息化改造,打通农村电商“最后一公里”。

与上述形成配套的是,将深入推进“乡村流通工程”建设,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力争到2022年,基本形成以综合仓储中心为节点、以县域配送中心为支撑、以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点为基础,互联互通、高效运转的仓储物流网络。

供销社是什么组织?

供销社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农村推行的“三大合作”运动(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产物。其诞生是为满足农村生产和生活需要而设立的销售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和收购农产品、副业产品的商业机构,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

未来可期

到2019年,初步形成一批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示范典型。

到2020年联合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制度基本建立,社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健全完善,联合社机关实现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到2022年,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综合实力保持全省系统前列,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超1000个,全资、控股社有企业达到65家以上。

迈进新时代 踏上新征程(1950-2018)

1950年12月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正式成立

1957年 流通网络格局初步形成

1957年8月 性质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1958年 与国营商业首次合并

1961年11月 撤销市郊区商业局,改称昆明市供销合作社

1970年 市供销社与国营商业第二次合并

1976年 第二次恢复了市、县供销社

1983年 全市供销社持续开展改革

2003年 全市供销社系统实行产权制度改革

2003年 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2014年4月 7个直属企业进行综合改革试点

2017年 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018年9月 市供销社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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