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石林县引进枇杷栽培,2009年成立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过10多年的发展经营,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采取的“党建+合作社+基地+农户”枇杷产业发展模式已成为“一乡一业”特色农业种植的支柱产业,形成了引领农村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一枝独秀。
种植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多年的试验,2006年枇杷在石林县大可乡贫瘠的土地上试种成功,挂果投产。看到枇杷在贫瘠的土地上产生效益,党委政府迅速行动,将枇杷作为“一乡一业”特色产业发展全面发力推动,全乡1000多农户参与枇杷种植。种植规模得到迅猛扩大,由2006年的30亩猛增到现在11456亩,翻了381倍。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产量的不断增长,让老百姓得到了实惠。
“党建+”助力合作社起步。为更好地推动枇杷产业发展,造富一方百姓,合作社于2014年成立了党支部。党支部成立后以基地建设为突破口,把普及枇杷种植技术作为主攻方向,定期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对种植户进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种植技术培训,迅速组建了一支由30人组织的党员技术服务队伍,分村分户到田间地头进行栽培和管理技术指导,有效地提高了种植管养水平。
合作社成员迅猛增长。2009年,在县供销社的引领下,以年兴国为主的5户枇杷种植户联合成立了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旨在解决产品质量、管理混乱和市场营销问题。合作社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有限发展成员,至2019年,成员增到267户,增长了53.4倍,其中持证成员187户,非持证成员60户。
创收受益造富一方。合作社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档次,逐步扩大生产规模,有效解决产品供应不足、标准化水平低、损耗较大等问题。实行对种苗统一培育供应,对病害实行无人机统一防治,严禁技术人员及合作社成员私自购买种苗和喷洒农药,不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而使用生物农药,有力地保证了产品品质。2019年,通过线上线下销售模式,销售成员枇杷产品达500多万元,户均增收8556元,实现盈余“二次返利”144万元,按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实现可分配盈余返还比例达65%。合作社注册的“金吉圣”牌商标,获得了“绿色食品认证”,大可枇杷种植专业合作社2012年被认定为市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14年荣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2015年先后荣获昆明市知名商标、中国驰名商标、著名品牌及云南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名牌农产品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