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组织实施党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务、金融等法规制度,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
2. 负责全系统会计报表汇总和财务分析工作并按时上报;
3. 负责市社本级财务管理工作和部门预算决算工作,协助相关处室办理有关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及资金预算和下拨工作,会同组织人事处办理机关工资统发、社会保险相关工作。
4. 审核市社机关各项费用支出,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
5. 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管理,指导县(市)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对市社出资企业财务工作进行监管,依法收缴出资企业投资收益。
6. 指导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和经营管理工作。
7. 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具体工作,拟定市社社有资产收益预算、决算。
8. 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对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9. 协调社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10. 完成市社党组、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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