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负责了解并反映各监事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 负责起草监事会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负责监事会调查研究、监督检查、社情民意信息以及有关会议的组织落实工作。
3.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本级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财政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社有企业重大投资、并购重组、资产运营的监督检查。
4. 依法对市社全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5. 对市社机关财务和本级社有资产收益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督查。
6. 负责监事会交办的日常工作,派员参加理事会相关会议。
7. 完成市社党组、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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