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县供销社采取四项措施予以落实,一是参加全县宣讲会。6月18日组织机关股所级以下干部职工参加了石林县“三个规定”宣讲进党政机关暨县法院院长开展“三个规定”宣讲会。二是召开宣讲会。6月18日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党委书记组织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并进行宣讲。三是公开承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全员签订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