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昆财绩〔2021〕2号)文件要求,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35号)文件,核定昆明市供销社编制38人。
2020年末实有38人,2021年末实有39人(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编制)。2021年度调入3人,退休2人,故本单位净增1人,供销社内设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监事会办公室6个处(室)和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二)部门职能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35号)的规定,昆明市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拟订,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2)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4)负责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国有资产;
(6)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职责;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主要目标>的通知》(昆政目督发〔2021〕38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昆明市供销社圆满完成(昆政目督发〔2021〕38号)文件要求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如下:
1. 重点目标(综合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度完成市农资公司储备化肥32,110吨(其中:尿素20,060吨,复合肥6,030吨,钾肥及其他肥6,020吨),储备农药1,882吨(其中,杀虫剂627吨,杀菌剂900吨,除草剂194吨,其他农药161吨);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市级示范社20个(一类示范社10个,二类示范社10个),创建省级示范社4个;市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1644万元,市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6亿元;组织各类培训14866人次。
2.职能目标(综合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度完成富民县、宜良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完成新建村级基层社44个;在富民成功举办昆明市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特色农产品集采化活动,获国家级、省、市媒体报道;启动寻甸县柯渡镇可郎村启动实施昆明市供销供应链建设试点,引入社会资源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多途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071人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高效履行职责职能,保证基本支出经费使用规范,昆明市供销社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政投入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昆明市供销社预算资金管理办法》、《昆明市供销社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昆明市供销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昆明市供销社收入管理制度》、《昆明市供销社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昆明市供销社支出管理制度》、《昆明市供销社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试行)》、《昆明市供销社合同管理制度》、《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使用财政资金,加强了对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支出合法、合理、合规。审批程序完善齐备,附件要素齐全,会计核算规范,支出资金管理情况较好。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
(1)《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21〕4号)文件批复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收入预算资金总额为24,612,837.72元,支出预算总额为24,612,837.72元。
(2)2021年决算总收入17,130,727.44元。其中: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30,727.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②其他收入0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决算总支出17,130,727.44元,其中(1)基本支出11,391,094.72元,占总支出的66.50%(其中:人员经费10,436,649.57元,占基本支出的91.62%;公用经费954,445.15元,占基本支出的8.38%);(2)项目支出5,739,632.72元,占总支出的33.50%。
3.预算调整情况
2021年支出决算数为17,130,727.44元,年初预算数为24,612,837.72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7,482,110.20元,减幅为30.39%。(详见表1)
表1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年初预算数(万元) | 决算数(万元) |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分析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36 | 根据昆财行〔2021〕56号文件追加市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1.36万元。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85.33 | 193.00 | 本年度追加八一走访慰问金1.4万元,春节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经费1.32万元,解困金112.65万元,年末退回财政7.7万元 |
三、卫生健康支出 | 72.76 | 75.28 | 本年度单位因病退休一人追加补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费用; |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2,232.00 | 1,370.21 | 1.年中退回目标考核奖49.36万元,“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经费2万元;2.本单位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772.25万元未在决算反映;3.剩余资金年终退回财政 |
五、住房保障支出 | 71.19 | 73.23 | 本年度单位净增加1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
合计 | 2,461.28 | 1,713.07 |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总额24.67万元,其中:新增资产配置经费19.92万元,复印纸复印纸采购2万元,农产品经纪培训教材印制2.75万元。
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政府采购支出数为24.20万元,其中:复印纸采购1.7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66万元,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资料印刷2.75万元。以上采购事项均在中小企业采购。
(七)资产情况
截止2021年度期末,昆明市供销社总资产为425,282.09元,其中:流动资产177,188.69元,固定资产(净值)246,493.40元,无形资产(净值)1,600.00元,基本能够按照《资产管理制度》对资产进行管理、使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主要目标>的通知》(昆政目督发〔2021〕38号)文件要求,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主要工作目标归纳如下:
1.重点目标(综合工作)方面
2021年度完成农资“淡储”化肥3.2万吨,农药1800吨;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620万元;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6.9亿元;完成各类人员培训10700人;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创建市级示范社20个(一类示范社10个,二类示范社10个);创建省级示范社4个;组织实施供销社乡村流通体系项目建设。
2.职能目标(综合工作)方面
改造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2个;新建村级基层社10个;举办消费帮扶农产品展销会;主动参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完成农产品经纪人培训2500人。
3.工作重点
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工作重点为:在全市供销系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总社“七代会”精神的高潮,筑牢为农服务根基;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格局,紧密结合供销社系统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十四五”规划;有效整合全市供销系统社有企业中的优良资产,吸纳有供销情怀的优质企业为成员单位,继续推进供销集团组建工作,增强昆明供销实体化服务“三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力;推进建设高原特色农产品销售流通集散中心,促进农产品流通,缓解农产品卖难问题,推动“云品”走向全国、走向南亚东南亚乃至世界各地,为云南打好“三张牌”贡献昆明力量;把服务乡村振兴与深化综合改革协同推进,继续发展壮大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农资和再生资源网络优势,加强农药、化肥、种子安全监管,探索农膜回收治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绿色食品”牌,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机制,在美丽乡村和乡村“善治”中展现新作为。
(二)部门具体计划目标
1.围绕建立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改革创新供销合作社组织体制、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网络,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加强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
2.大力实施乡村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竞争要求、符合合作经济原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新型供销合作组织。
3.发展合作社,使之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4.不断开创昆明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有效调节化肥,稳定市场价格,保障边远贫困山区化肥供应和应对全市严重受灾县恢复生产,确保农业生产用肥需要,促进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增长。
5.加强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通过培训学习,使农民学员的生产观念、市场意识、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根据相关要求,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昆明市供销社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务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负责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开展前期调查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的具体情况和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收集与绩效自评相关的文件资料,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为研究制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开展前期调查。
2.制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文件资料,研究制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汇总
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收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的资料,汇总分析收集到的数据资料。
4.进行核实检查
对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按资金走向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5.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相关资料,按照绩效自评评分标准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并依据评价、打分结果,撰写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掌握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及部门绩效等方面找出单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紧扣提高行政效能的主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单位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单位绩效目标、基本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等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能够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积极的促进或影响,单位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认可。同时,总结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的成绩、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
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产业〔2021〕4号);
5.《昆明市人民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关于下达<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1年主要目标>的通知》(昆政目督发〔2021〕38号);
6.《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昆财绩〔2021〕2号);
7.《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2年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计划的函》;
8.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9.昆明市供销社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包括单位整体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资产运行以及涉及到的单位预算执行、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情况。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文件,绩效自评结果采取量化评分和定性评级相结合的形式,量化分值一般为百分制。具体见下表: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90﹥得分≧80 | 80﹥得分≧60 | 得分﹤60 |
根据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及评分表进行评分,最后得分为86.5分,对应的评价等级为“良”。详见《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2.主要绩效
2021年,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供销社的指导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守为农、务农、姓农初心,持续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努力推动全市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创新发展。主要绩效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通过深化改革,社有企业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经济效益明显提升,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6亿元,,完成汇总利润1,644万元。
(2)2021年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创办一类示范社10个,二类示范社10个,省级示范社4个,改造提升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2个、新建村级基层社4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服务范围覆盖蔬菜、林果、畜牧、流通、农业灌溉等领域,进一步提高了农业地区农业生产组织化、规模化程度,为提高农业地区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促进作用。
(3)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带动能力,以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牵引,重点培养农村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各类人员培训,为更好服务“三农”奠定坚实的人员基础,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供销社共举办培训班320期,共培训14,866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4期3,071人(基础培训17期1767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0期788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培训7期516人),其他各类教育培训(乡村流通工程、专业合作社理事、庄稼医生、农业科技、干部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管理、财务等)286期11,795人。
(4)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要求,2021年着力提高综合改革质量。采取培育实施载体、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支持带动的方法,积极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完成了试点单位的申报,指导宜良县社、安宁市社持续做好产业信贷,累计发放贷款2,356万元,缓解了部分合作社筹措资金难题。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按照市场化、有偿服务的方式为农民提供配方施肥、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等服务。完善“三会制度”,9个县级供销社设置监事会领导职数并配备专职监事会主任;3个县级供销社配备兼职监事会主任;市社机关及呈贡、宜良、石林县级社获编制部门批准设监事会办公室。市社积极发挥监事会监督作用,做法和成效得到总社和省社的肯定,总社监事会以《云南昆明市监事会积极履职尽责取得显著成效》为题,在全国范围内刊发推广。
(5)落实总社、省社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固强不弱、示范引领的思路,努力把基层社打造成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坚强阵地。投入财政资金300万元,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提升改造基层组织基础。盘活存量资产,完成了44个村级基层社建设。着力破解合作社人才、服务难题,完成了宜良、富民2个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的改造提升;整合经营业态,在安宁、宜良、寻甸完成了3个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建设;推广“特色农产品展示中心+展会展销+网络销售”模式,在东川、寻甸、禄劝建成农产品展示中心3个,在主城区建设城市展示店6个。
(6)发挥供销社组织体系完善、经营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备的独特优势,整合资源,全面提升服务“三农”能力。年初印发供销供应链建设指导意见,8月份在寻甸县柯渡镇可郎村启动试点,开办乡村超市实体,经营日用消费品,实现村级集体经济、群众利益“双赢”。依托富民遍布7个乡镇的基层供销社和合作社,举办农民丰收节暨特色农产品集采化活动,经验做法被中央、省、市等多家媒体报道。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认证的农副产品入驻“832平台”,全市3个脱贫县区上线供应商60个,销售额1985万元;依托全市供销社系统自主营运的6家电商公司平台资源,销售脱贫县区农副产品663种共计3011万元。编制了《昆明市食用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积极争取省级食用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全市共有3家企业申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获批75万元。持续完善乡村流通体系建设,2021年度共有9县区申报实施22个项目涉及资金449万元。
(7)按照总社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在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采取“社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市、县两级供销社均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和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外投资、收益使用管理等5项制度,调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发展活力。聚焦企业转型升级,市本级初步组建供销集团公司;市农资公司积极拓展绿色农资新市场,走出昆明、辐射全省,在省内地州设立了9个农资经营部,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技术暨科学安全用药培训100余场,将农资服务送到了田间地头;再生(集团)公司完成天生桥基地二期项目投资建设及招商工作。
(8)尽锐出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选派寻甸县先锋镇大窝铺村、柯渡镇可郎村和晋宁区福安村驻村队员各1名,寻甸县先锋镇挂职干部1名(副镇长),8月新增晋宁区二街镇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联系点。已拨付3个派驻村共6万元工作经费,安排1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要求驻村队员继续按照“四个不摘”“三个不减”原则开展工作。在各个挂联点,协调直属企业(农资公司)提供农资服务指导,协调当地县级社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新建村级供销合作社,并筹建供销供应链试点,经验做法被市《巩固脱贫攻坚 推进乡村振兴》以典型案例刊发。市社党组提出“四个到位”(时间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的工作要求,8名干部主动参与回乡规划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回乡18次140余个工作日,参与制定专项方案(初稿)40份,其中寻甸县功山镇八岔哨、以则两个村综合调研报告入选全市“干部回乡规划乡村振兴行动”26份优秀综合调研报告。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要求,在安宁市部署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形成了以安宁八街摩所营废旧农膜储运中心为龙头,28个社区绿色回收站点为骨架,供销社物资回收公司传统经营网点和区域内废旧农膜回收从业人员为支撑的网络体系。回收废旧农膜160余吨,废旧滴灌、喷淋管带44吨,实现了安宁市涉农街道烤烟废旧地膜回收率100%,废旧棚膜回收率80%以上,废旧地膜回收率50%以上,为发展绿色农业、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做出了积极贡献,《试点废旧农膜回收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报告》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多位领导的肯定,并被省供销社推广至全省系统学习借鉴。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主要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5分,昆明市供销社中长期规划目标设定明确,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年度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能够优化及合理配置各类资源。
2.部门管理主要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4.5分,昆明市供销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基本有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善。
(1)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2,123,637.72元,决算数为11,391,094.72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3.96%。原因为年中及年末指标退回,实际未支出。
(2)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2,489,200.00元,决算数为5,739,632.72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45.96%。主要原因为:预算年中追加两新组织党组织项目经费、八一走访慰问金、春节走访慰问军转干部经费、企业军转干部困难补助经费等项目经费;年中、年末退回财政指标; 本单位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772.25万元未在决算反映(详见表1)。
(3)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0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度减少2,00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699.00元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460.00元增加1,239.00元。原因为2020年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2021年部分业务正常开展,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但同时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准确性及合理性有待提高。
(4)2021年“会议费”预算75,000.00元,决算数为48,566.00元。“会议费”预算执行率为64.75%,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为:2021年因为疫情等原因召开会议次数减少而减少会议费支出,剩余部分已退回财政。反映出单位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与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5)2021年支出决算数为17,130,727.44元,年初预算数为24,612,837.72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7,482,110.20元,减幅为30.39%。预算执行率偏低。
(6)昆明市供销社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进度未能与时间同步,未完全按照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要求进度执行。
(7)昆明市供销社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控能力,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及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8)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和使用有效性方面,昆明市供销社制定了基本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资产利用率为100%。
(9)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总额24.67万元,采购支出数为24.20万元,采购预算执行率98.09%。
(10)2021年第四季度基本户利息325.45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主要原因为税务部门第四季度利息上缴时间为下年的1月10日以前,而银行结息时间为本年度12月21日。与财政决算时间冲突。
3.部门绩效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5分,实际得分37分,反映出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1)昆明市人民政府下达重点目标(综合工作)任务完成方面。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昆发〔2015〕2号)、(昆发〔2017〕14号)文件和市委农村工作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牢牢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机遇,进一步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推进社有企业转型发展,加强了联合社治理体系建设,2021年度完成市农资公司储备化肥32,110吨(尿素20,060吨,复合肥6,030吨,钾肥及其他肥6,020吨),储备农药1,882吨(其中,杀虫剂627吨,杀菌剂900吨,除草剂194吨,其他农药161吨);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市级示范社20个(一类示范社10个,二类示范社10个),创建省级示范社4个;市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1644万元,市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6亿元;组织各类培训14866人次。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目标(综合工作)任务。
(2)市人民政府下达职能目标(综合工作)任务完成方面。2021年度完成富民县、宜良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完成新建村级基层社44个;在富民成功举办昆明市2021年中国农民丰收节暨特色农产品集采化活动,获国家级、省、市媒体报道;启动寻甸县柯渡镇可郎村启动实施昆明市供销供应链建设试点,引入社会资源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多途径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成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071人次。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职能目标(综合工作)任务。
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完成了(昆政目督发〔2020〕38号)文件下达的主要经济指标。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市委办〔2022〕25号)文件考核结果反映,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为“目标完成单位”考核得分为94.45分。
(3)开展工作带来的效益方面。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目标任务均已完成,在全市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农机合作、农村劳务合作、乡村旅游服务合作和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等涉及生产生活的各类农民合作社。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预期效果。农资淡季储备项目的实施有效的保障了农资市场的供应及价格的稳定,确保了全市农业生产的需要,带动农民增产增收,稳定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4)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带来的可持续影响方面。昆明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省供销社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安排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的治社理念,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供销社综合改革作为重点工作目标来抓,将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办社宗旨,探索供销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与方法,基本实现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成果的可持续影响。
(5)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结合供销社单位职责和2021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设计制作了针对服务对象的调查问卷,共7个问题,1个建议意见。调查了工作态度、工作服务能力、工作方式、服务“三农”、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采用无记名方式,调查对象均为年满18周岁成人。调查反馈后回收有效问卷76份,经统计汇算,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97.26%。
(6)队伍建设情况及长效管理创新情况。昆明市供销社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突出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培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落实政策、落实措施、创新服务,提升服务“三农”的能力;切实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和反腐倡廉建设,推动形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供销社共举办培训班320期,共培训14,866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4期3,071人(基础培训17期1767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0期788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培训7期516人),其他各类教育培训(乡村流通工程、专业合作社理事、庄稼医生、农业科技、干部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管理、财务等)286期11,795人。
(7)昆明市供销社已按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公开网址:昆明市供销社政务信息网http://coop.km.org.cn/)。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以“党建引领”为切入点,全面促进工作新提升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党务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形成了以“党建引领”为切入点,全面促进了基层组织、机关党建、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新提升,形成全市供销系统各项工作蓬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坚定不移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
1.全市供销系统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导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按照(中发〔2015〕11号)、(云发〔2015〕32号)、(昆发〔2017〕14号)文件和本市改革方案的要求,将各项任务指标落实到县(市)区和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工作时间表”,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总结改革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改革在更大范围取得实效。
2.认真落实供销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省社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做强做优主营业务,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助推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3.加快社有企业改革,社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挖企业发展潜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三)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1.认真按照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扶贫工作,以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民经纪人培训为牵引,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研究制定了产业扶贫和挂钩扶贫点脱贫工作方案,通过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和发展农村电商推动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2.积极发挥各级供销社农资供应的传统优势,推进农资销售服务与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销售等服务相结合,做好农资供应,提高服务“三农”综合能力。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不动摇,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拓展为农服务领域。
3.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各级供销社积极组织联合社机关,社属企业和基层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举办了行业、法规、政务等业务培训。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供销社共举办培训班320期,共培训14,866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4期3,071人(基础培训17期1767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0期788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培训7期516人),其他各类教育培训(乡村流通工程、专业合作社理事、庄稼医生、农业科技、干部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管理、财务等)286期11,795人。
(四)大力推进基层合作组织建设
1.按照合作制原则,进一步建立完善“三会”制度,组织指导各县(市、区)供销社通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建立完善组织体系,强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完善“三会”制度逐步恢复基层社,进一步夯实基层经营服务基层。
2.积极做好乡镇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依托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涉农企业等农村经营服务组织组建乡镇供销社,对部分基层社进行重组,增强自我发展、强化服务功能,着力打牢供销社基层经营服务组织基础。
3.按照总社企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重点在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等方面抓好落实。采取“社企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模式,市、县两级供销社均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评价机制和联合社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机制。修订完善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外投资、收益使用管理等5项制度,调动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发了企业的发展活力。聚焦企业转型升级,市本级初步组建供销集团公司
(五)创新突破,增强实体化服务能力
有效整合全市供销系统社有企业中的优良资产,吸纳有供销情怀的优质企业为成员单位,继续推进供销集团组建工作,增强昆明供销实体化服务“三农”、助推乡村振兴的实力。
(六)担当作为,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把服务乡村振兴与深化综合改革协同推进,继续发展壮大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农资和再生资源网络优势,加强农药、化肥、种子安全监管,探索农膜回收治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绿色食品”牌,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机制,在美丽乡村和乡村“善治”中展现新作为。
六、存在的问题
经绩效自评材料审核和综合分析,昆明市供销社整体支出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昆明市供销社预算执行过程中,支出进度未能与时间同步,支出进度慢,支出进度未能与时间同步,未完全按照2021年财政预算批复要求进度执行。例如:2021年市供销社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由于个别项目进度缓慢,造成对下转移支付延迟,从而造成总体进度缓慢。
(2)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8,000.00元,“三公经费”预算比2020年度减少2,000.00元。2021年“三公经费”决算数3,699.00元较2020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2,460.00元增加1,239.00元。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准确性及合理性有待提高。
(3)2021年“会议费”预算75,000.00元,决算数为48,566.00元。“会议费”预算执行率为64.75%,执行率偏低,单位年初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与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2021年第四季度基本户利息325.45元属于应缴财政款,单位未及时上缴国库。
七、改进措施
加强预算编审,做好年度项目预算,对预算资金全面分析、估算,确保从源头上保证预算编审准确、合理。按文件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加强预算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
八、附件
(一)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附件一)
(二)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分表(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