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度市级财政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3〕72号)、《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2013〕129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21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主要任务的通知》(昆政办〔2016〕61号)、《昆明市财政局 中共昆明市委目督办 昆明市政府目督办关于印发昆明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昆财绩〔2016〕8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昆财绩〔2021〕2号)、《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 2021 年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等绩效评价相关文件要求,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2021年度本单位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发〔2015〕11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昆发〔2009〕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完善市级农资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加快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5〕48号)、《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机制扎实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昆办发〔2014〕1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提高“三农”服务水平,2021年度昆明市财政预算安排昆明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300.00万元,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49.00万元,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经费70.00万元,昆明市农资“淡储”补贴资金300.00万元,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50万元。
1.立项背景及目的
(1)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有序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业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使之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主力军。
(2)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2021年进一步发挥供销社企业在服务“三农”中的带动作用,加快供销社企业发展,提高“三农”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体系建设。
(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发〔2015〕32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全市供销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要求,持续抓好行业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继续组织好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村电商营销、农业科技等为主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培训试点工作。
(4)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昆发〔2009〕5号)和《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落实2021年市级农资“淡储”工作,确保昆明市农资市场供求稳定和农业生产需要。
(5)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笺》意见,鉴于市副食禽蛋公司目前尚未改制,且在较长时间内不具备改制条件,为维护退休职工队伍稳定,保证职工基本生活,每年安排市副食禽蛋公司社保定额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未纳入社保统筹的退休职工差额工资、退休职工重特病补助和不在岗职工(内退)社保。补助资金于2021年6月由昆明市供销社拨付到昆明市禽蛋总公司,由昆明市禽蛋副食总公司按月缴纳或发放。
2.项目实施情况
(1)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300.00万元用于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其中:新建专业合作社40个,一类示范社10个,二类示范社10个(详见下表)。
2021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专项资金及任务分配表 | |||||
序号 | 属地 | 新建专业合作社(补助标准1万元/个) | 一类市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补助标准10万元/个) | 二类市级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补助标准16万元/个) | 补助资金合计(万元) |
1 | 西山区 | 1 | 1 | ||
2 | 东川区 | 2 | 1 | 12 | |
3 | 晋宁区 | 0 | |||
4 | 安宁市 | 10 | 2 | 2 | 62 |
5 | 富民县 | 10 | 1 | 20 | |
6 | 宜良县 | 2 | 1 | 1 | 28 |
7 | 石林县 | 4 | 1 | 3 | 62 |
8 | 嵩明县 | 2 | 1 | 1 | 28 |
9 | 禄劝县 | 2 | 1 | 1 | 28 |
10 | 寻甸县 | 7 | 2 | 2 | 59 |
合计 | 40 | 10 | 10 | 300 |
经绩效评价,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共建设完成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其中,新建40个,一类社10个,二类社10个。根据各县(市、区)供销社上报的资料及实地检查情况,60个建设项目基本达到建设方案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昆明市供销社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任务完成率100%。
(2)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49.00万元,支持22个项目实施单位用于乡村流通体系相关项目建设(详见下表)。
2021年度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扶持项目明细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属地 | 扶持资金(万元) |
1 | 安宁市湖滨商场 | 社区生鲜超市改造建设 | 安宁市 | 20 |
2 | 安宁八街高桥食用玫瑰专业合作社 | 食用玫瑰深加工、冷藏建设 | 安宁市 | 20 |
3 | 安宁市物资回收总公司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双节双利用”试点建设项目 | 安宁市 | 30 |
4 | 嵩明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升级改造 | 嵩明县 | 15 |
5 | 嵩明县阿子营供销有限公司 | 阿子营牧羊超市升级改造 | 嵩明县 | 20 |
6 | 石林奇溪种植专业合作社 | 姬松茸生产基地及加工厂房建设 | 石林县 | 10 |
7 | 石林路丰人参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 人参果包装分拣中心建设 | 石林县 | 24 |
8 | 石林旺佳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 | 食用菌菌种培育基地及加工厂房建设 | 石林县 | 20 |
9 | 宜良县广益供销有限公司 | 超市改造扩建 | 宜良县 | 15 |
10 | 宜良县宏凯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羊桥农资超市项目 | 宜良县 | 25 |
11 | 宜良宜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汽车销售市场及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提升改造 | 宜良县 | 20 |
12 | 富民垠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 | 富民县 | 30 |
13 | 富民芽苗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芽苗菜“植物工厂”项目 | 富民县 | 15 |
14 | 寻甸联合源泰农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600t/a农产品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 寻甸县 | 15 |
15 | 寻甸茂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金所片区蔬菜保鲜、冷藏项目 | 寻甸县 | 25 |
16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羊街供销合作社 | 农资农药经营门店仓储商务综合体改扩建项目(第二期)) | 寻甸县 | 25 |
17 | 寻甸恩建种植专业合作社 | 羊肚菌产销一体化示范园建设项目 | 寻甸县 | 15 |
18 | 昆明供销再生物资开发有限公司 | 新建1×1250KVA变压器配电工程项目 | 官渡区 | 20 |
19 |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供销联合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特色农产品体验店 | 禄劝县 | 15 |
20 | 昆明振乌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 | 东川区 | 30 |
21 | 昆明联吉经贸有限公司 | 产业提升改造项目 | 市供销社直属企业 | 20 |
22 | 昆明旺三农商贸有限公司 | 农产品流通推广和品牌塑造 | 市供销社直属企业 | 20 |
合计 | 449 |
经绩效评价实地检查及实施单位上报的绩效评价资料反映,截止2021年12月21个项目已完成实施内容,其余1个项目暂未实施完成。21个实施完成单位共改扩建各类仓库、厂房、市场等12,201.30平方米,新建冷库4470立方、实现销售收入8,280.40余万元,新增就业人员214人,利润809.77万元,种植加工农副产品1735.18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6209单、秸秆回收利用5649.87吨,秸秆饲料化1.81万吨。21个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已完成2021年计划进度,项目完成率95.46%,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正逐步显现。
(3)2021年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经费 70.00万元,其中6.75万元由昆明市供销社用于培训资料费(教材费、考试试卷费、结业证书费等)支出,其余63.25万元由财政拨付到下属县(市、区)供销社用于完成2,500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任务(详见下表)。
昆明市供销社系统2021年人员培训任务完成情况 | |||||||
单 位 | 培训总任务数(人) | 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任务数(人) | 其他培训任务数(人) | 培训总任务完成数(人) | 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任务数(人) | 其他培训实际完成数(人) | 投入资金(元) |
官渡区供销社 | 300 | 0 | 300 | 328 | 0 | 328 | |
西山区供销社 | 320 | 60 | 260 | 440 | 93 | 347 | 42,000.00 |
东川区供销社 | 610 | 300 | 310 | 735 | 338 | 397 | 48,810.00 |
呈贡区供销社 | 250 | 85 | 165 | 260 | 95 | 165 | 13,830.00 |
晋宁县供销社 | 650 | 200 | 450 | 752 | 243 | 509 | 64,778.00 |
安宁市供销社 | 670 | 220 | 450 | 1757 | 292 | 1465 | 73,488.00 |
富民县供销社 | 540 | 260 | 280 | 640 | 288 | 352 | 74,540.00 |
宜良县供销社 | 525 | 215 | 310 | 763 | 230 | 533 | 34,981.00 |
石林县供销社 | 740 | 290 | 450 | 995 | 381 | 614 | 79,421.00 |
嵩明县供销社 | 670 | 200 | 470 | 1108 | 350 | 758 | 32,540.00 |
禄劝县供销社 | 670 | 350 | 320 | 740 | 401 | 339 | 83,810.00 |
寻甸县供销社 | 640 | 320 | 320 | 763 | 360 | 403 | 84,302.00 |
昆明市供销社 | 培训资料费(教材费、考试试卷费、结业证书费等) | 67,500.00 | |||||
市土产公司 | 230 | 0 | 230 | 498 | 0 | 498 | |
市副食禽蛋公司 | 250 | 0 | 250 | 549 | 0 | 549 | |
市再生资源公司 | 330 | 0 | 330 | 382 | 0 | 382 | |
市农资公司 | 2700 | 0 | 200 | 3107 | 0 | 3107 | |
昆明贸易货栈 | 100 | 0 | 100 | 198 | 0 | 198 | |
联吉经贸有限公司 | 255 | 0 | 255 | 395 | 0 | 395 | |
市果品公司 | 250 | 0 | 250 | 456 | 0 | 456 | |
合 计 | 10700 | 2500 | 5700 | 14866 | 3071 | 11795 | 700,000.00 |
经绩效评价抽查及提供资料统计汇总,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供销社共举办培训班320期,共培训14,866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4期3,071人(基础培训17期1767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0期788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培训7期516人),其他各类教育培训(乡村流通工程、专业合作社理事、庄稼医生、农业科技、干部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管理、财务等)286期11,795人。已完成2021年昆明市政府下达的10,700人培训任务。
(4)2021年市级农资淡储补贴300万元,用于完成储备化肥32,000.00吨(其中,尿素20,000.00吨,复合肥6,000.00吨,钾肥及其他化肥6,000.00吨),农药1,800.00吨的储备任务。储备任务由昆明市供销社下属昆明市农资料公司负责具体实施。
根据提供的绩效资料统计,2021年2月昆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累计购进化肥32,110.00吨(其中,尿素20,060.00吨、复合肥6,030.00吨、钾肥及其他化肥6,020.00吨),累计购进农药1,882.00吨(其中,杀虫剂627.00吨、杀菌剂900.00吨、除草剂194.00吨、其他农药161.00吨)。
(5)2021年预算安排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定额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未纳入社保统筹的退休职工差额工资、退休职工重特病补助和不在岗职工(内退)社保。经绩效评价了解及提供资料反映,2021年共支付不在岗职工(内退)和退休人员的社保费补助82.27万元,其中市社下拨财政补贴50万元,其余费用不足部分由禽蛋公司自行承担。
3.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有序发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业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要求,2021年昆明市财政局预算安排300.00万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下达2021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扶持资金的通知》(昆财产业〔2021〕127号)文件下达用于60个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49.00万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供销社关于下达2021年市级乡村流通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昆财产业〔2021〕76号)文件下达项目实施单位用于22个乡村流通体系相关项目实施。
(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发〔2015〕32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按照2020年全市供销社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的要求,持续抓好行业干部队伍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继续组织好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农村电商营销、农业科技等为主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在部分县(市)区开展“快供快销”网络带货带头人培训试点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下达2021年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经费的通知》(昆财产业〔2021〕43号)文件,下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市本级6.75万元用于培训资料费、(教材费、办证费等)等支出、各县(市)区供销社63.25万元用于完成10,700人次(持证2,500人)的培训任务。
(4)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昆发〔2009〕5号)文件和《市政府对<关于完善市级农资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昆明市财政预算安排昆明市供销社下属昆明市农资公司2021年市级农资“淡储”补贴资金300.00万元,昆明市供销社根据相关农资“淡储”进度将300.00万元于2021年6月分两次拨付到昆明市农资公司,用于完成农资“淡储”任务。
(5)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笺》意见,鉴于市副食禽蛋公司目前尚未改制,且在较长时间内不具备改制条件,为维护退休职工队伍稳定,保证职工基本生活,每年安排市副食禽蛋公司社保定额补助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企业未纳入社保统筹的退休职工差额工资、退休职工重特病补助和不在岗职工(内退)社保。补助资金于2021年6月由昆明市供销社拨付到昆明市禽蛋总公司,由昆明市禽蛋副食总公司按月缴纳或发放。
4.项目组织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
各级供销社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成立项目实施机构,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按照任务分配及计划进度进行实施,并在项目实施中期进行总结,及时改进和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加强与财政、国土、建设、环保、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项目管理情况
昆明市供销社与昆明市财政局密切配合,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将项目管理任务具体到供销社各个处室,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认真整改,落实到位。整个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紧紧相扣,责任到位。项目建设保质保量,规范有序,进展顺利。同时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做到各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专款专用。
全过程监管,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昆明市供销社在下拨资金的同时严格按项目资金管理的的相关要求,按“因素法”将资金和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做到资金与任务相匹配,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根据《云南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省级财政扶持产业及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及对标考核的通知》(云财企〔2013〕198号)文件和《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对项目实施质量、数量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二)绩效目标
1.绩效总目标
(1)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农机合作、乡村旅游合作和农村公共管理合作等涉及生产生活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支持供销合作社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领办创办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加快以培育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服务社会化、产品品牌化为方向,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由注重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转变,由一般推动向重点突破转变,狠抓关键措施,强化政策扶持,做大做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辐射带动能力,使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2)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采取改造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网络、整合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完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优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健全农村流通信息网络、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加强农产品市场网络体系建设等方式,通过实施"乡村流通工程",加快建立适应农业和农村发展要求的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通过实施项目,经济指标有所增长,增加社会就业岗位等,提高市供销社企业的竞争力和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3)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发〔2015〕32号)、(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助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增强农民创业就业能力,为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供销系统综合改革,提供人才支撑。
(4)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农资“淡储”工作,确保昆明市农资市场供求稳定和农业生产需要,确保全市农资供不断档脱销,实现农资销售“零”增长。
(5)保证职工基本生活,实现企业未纳入社保统筹的退休职工差额工资、退休职工重特病补助和不在岗职工(内退)社保足额到位,维护禽蛋公司退休职工队伍稳定,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2.年度目标
(1)2021年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60个,其中:新建农民合作社40个,一类示范社10个,二类示范社10个。
(2)根据《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文件精神,2021年为进一步发挥供销社企业在服务“三农”中的带动作用,加快供销社企业发展,提高“三农”服务水平,组织实施供销社乡村流通体系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
(3)2021年完成培训任务10,700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2,500人;其他培训(乡村流通工程、专业合作社理事、庄稼医生、农业科技、干部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管理、财务等)8,200人。
(4)落实2021年市级农资“淡储”工作,确保昆明市农资市场供求稳定和农业生产需要,完成化肥32,000.00吨,农药1,800.00吨的“淡储”任务。
(5)为能够有效维持昆明市禽蛋副食总公司职工队伍的稳定和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给予禽蛋公司定额50万元资金,用于补助企业未纳入社保统筹的退休职工差额工资、退休职工重特病补助和不在岗职工(内退)社保,由市供销社拨给禽蛋公司,禽蛋公司按月缴纳职工社保,不足部分由禽蛋公司自行解决。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掌握昆明市供销社2021年度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通过自评,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找出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参考。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开展前期调查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是收集相关的文件及资料,根据各项目支出的具体情况,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前期调查。
2.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各项目支出情况和收集的文件资料,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填报项目信息调查表和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同时上报县(市、区)级供销社。县(市、区)级供销社整理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资料后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汇总报告,同时上报昆明市供销社。昆明市农资“淡储”补贴项目,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项目由昆明市农资公司、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上报昆明市供销社。
4.对昆明市供销社项目支出进行实地查看
由昆明市供销社成立绩效评价检查组,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根据查看情况,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填报的资料,按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昆明市供销社项目支出进行评价、打分,并依据评价、打分结果,撰写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评价方法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明财绩〔2018〕60号),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如下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比较法。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因素分析法。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公众评判法。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
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数据填报和采集
2022年4月23日——4月30日,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同时上报县(市、区)级供销社。县(市、区)级供销社整理汇总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资料后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汇总报告,同时上报昆明市供销社。昆明市农资“淡储”补贴项目,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项目由昆明市农资公司、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填报相关表格并撰写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上报昆明市供销社。
2.社会调查
2022年5月7日——5月15日,昆明市供销社对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收集项目绩效相关资料,对服务对象满意度进行问卷调查。
3.数据分析和撰写报告
根据收集、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汇总。结合实地检查结果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分,在评分和检查的基础上,综合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六)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无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通过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全面推进了供销社综合改革,推进了社有企业发展,强化了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加快提升了基层社功能,综合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供销社服务“三农”成效显著。根据各县(市、区)及市社两家直属企业上报的项目资料及绩效自评工作组在抽查工作中获取的资料及现场勘察情况,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明财绩〔2018〕60号)、《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做好 2021 年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并确定等级档次。评分结果对应的评价等级如下表:
绩效评价分值档次
档次 | 优 | 良 | 中 | 差 |
分值 | 得分≥90 | 80≤得分<90 | 60≤得分<80 | 得分<60 |
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综合平均分88.30分,评价等级为“良”;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综合平均分86.18分,评价等级为“良”;农产品经纪人培训项目综合平均分91.80分,评价等级为“优”;市级农资“淡储”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分89分,评价等级为“良”;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定额补助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详细如下表)。
项目资金名称 | 投入情况(15分) | 过程管理(30分) | 产出情况(35分) | 效果情况(20分) | 得分 | |||
项目立项(7.5分) | 资金落实(7.5分) | 业务管理(15分) | 财务管理(15分) | 项目产出(35分) | 项目效益(16分) | 满意度调查(4分) | ||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 | 7.5 | 7.5 | 13 | 11.7 | 31.5 | 13.1 | 4 | 88.3 |
乡村流通体系建设 | 7.5 | 7.5 | 11.73 | 12.23 | 30.59 | 12.64 | 4 | 86.18 |
农产品经纪人培训 | 7.5 | 7.5 | 13.9 | 15.0 | 31.0 | 12.9 | 4 | 91.8 |
市农资“淡储”项目 | 7.5 | 7.5 | 12 | 15 | 32 | 11 | 4 | 89 |
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 | 7.5 | 7.5 | 15 | 15 | 33 | 16 | 4 | 98 |
2.主要绩效
(1)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推动农产品市场化运行更高效、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更完整、规模优势更加明显,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2)市级农资“淡储”工作的落实,有效确保昆明市农资市场供求稳定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克服了化肥旺季下滑,淡季上涨,淡季价格波动大等因素。有效的保障了农资市场的供应及价格的稳定,促进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3)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提高了昆明市解决了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促进了农村商品流通,完善了城乡商品流通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4)通过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使农民学员的生产观念、市场意识、文化素质、经营理念得到进一步提高,培养、打造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带动并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有力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拓宽了农民就业渠道,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5)通过项目实施有效维持退休职工队伍的稳定性,减轻公司压力,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二)具体绩效分析
1.投入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发〔2015〕11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实施意见》(昆发〔2009〕5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对<关于完善市级农资淡季储备有关事项的请示>的批复》等文件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流通体系,提高“三农”服务水平。2021年度昆明市财政预算安排昆明市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300.00万元,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449.00万元,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经费70.00万元,昆明市农资“淡储”补贴资金300.00万元,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50万元。
昆明市供销社制定了健全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进行管理、考核。根据(云财产业〔2016〕88号)、《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市供〔2018〕56号)和(市供〔2018〕55号)等文件要求严格甄选各县(市、区)推荐上报,具有良好自身基础的单位负责具体项目实施。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昆明市供销社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资金实际到位3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实际到位44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经费实际到位7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市级农资“淡储”补贴资金实际到位3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定额补助5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昆明市供销社已严格按(云财产业〔2016〕88号)、《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市供〔2018〕56号)和(市供〔2018〕55号)等其他相关文件要求按“因素法”及相关分配标准将资金和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或项目实施单位,做到资金与任务相匹配。
2.过程情况
昆明市供销社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监督,将项目管理任务具体到供销社各个处室,落实专人负责,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认真整改,落实到位;整个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紧紧相扣,责任到位,项目建设保质保量,规范有序,进展顺利。
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各项目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理并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保存。
项目实施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要求对项目及资金进行管理,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使资金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保障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预算合理使用。同时通过财务监控,财务审计等方式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系统内各项目实施按计划任务进行,并对项目实施质量按相关标准进行监督检查,部分实施完成的项目已通过质量验收。
3.产出情况
根据各项目实施单位上报的绩效资料及现场实地检查,项目专项资金已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做到专款专用,未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使用率100%。各块资金带动的产出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计划完成新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个,实际完成40个;计划完成一类示范社10个,实际完成10个;计划完成二类示范社10个,实际完成10个。2021年度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任务完成率为100%。60个专业合作社入社社员4,586人,社员出资总额8,913.96万元。
(2)截止2021年12月21个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21个实施完成单位共改扩建各类仓库、厂房、市场等12,201.30平方米,新建冷库4470立方、实现销售收入8,280.40余万元,新增就业人员214人,利润809.77万元,种植加工农副产品1735.18吨、电子商务平台销售6209单、秸秆回收利用5649.87吨,秸秆饲料化1.81万吨。
(3)2021年昆明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供销社共举办培训班320期,共培训14,866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4期3,071人(基础培训17期1767人、供应链业务培训10期788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培训7期516人),其他各类教育培训(乡村流通工程、专业合作社理事、庄稼医生、农业科技、干部培训、行业、岗位、法规、党务、管理、财务等)286期11,795人。已完成2021年昆明市政府下达的10,700人培训任务。
(4)截止2021年2月昆明市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累计购进化肥32,110.00吨(其中,尿素20,060.00吨、复合肥6,030.00吨、钾肥及其他化肥6,020.00吨),累计购进农药1,882.00吨(其中,杀虫剂627.00吨、杀菌剂900.00吨、除草剂194.00吨、其他农药161.00吨)。2021年市级农资淡储工作已完成下达的目标任务。
(5)2021年,昆明市禽蛋副食总公司用于企业未纳入社保统筹的退休职工差额工资、退休职工重特病补助和不在岗职工(内退)社保共支出未纳入82.27万元,其中市社下拨财政补贴50万元,其余费用不足部分由禽蛋公司自行承担。社保补助项目共覆盖不在岗职工(内退)和退休人员515人,覆盖率100%。
4.效果情况
经济效益
2021年度市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1644万元,市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6亿元;市供销社系统领办创办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认证的农副产品入驻“832平台”,全市3个脱贫县区上线供应商60个,销售额1985万元;依托全市供销社系统自主营运的6家电商公司平台资源,销售脱贫县区农副产品663种共计3011万元。完成市农资公司储备化肥32,110吨(,尿素20,060吨,复合肥6,030吨,钾肥及其他肥6,020吨),储备农药1,882吨(其中,杀虫剂627吨,杀菌剂900吨,除草剂194吨,其他农药161吨);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0个,市级示范社20个,创建省级示范社4个;组织各类培训14866人次。给予禽蛋公司退休人员50万元的社保定额补助。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
社会效益
①通过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推动了农产品市场化运行、完善了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增强了规模优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加快推进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②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解决了农村人口的一部分就业问题,促进了农村商品流通,完善了城乡商品流通体系,对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获得农村群众的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③通过农产品经纪人的培训,使缺乏技术、信息、商品、法律、经济理论、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农民学员在生产观念、市场意识、文化素质、经营理念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促进农村劳动力向第三产业转移,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和生产效益的提升。
④市级农资“淡储”工作的落实,有效确保了昆明市农资市场供求稳定和农业生产的需要,克服了化肥旺季下滑,淡季上涨,淡季价格波动大等因素。有效的保障了农资市场的供应及价格的稳定,确保了昆明市农业生产的需要,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促进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积极性。
⑤通过对昆明市禽蛋副食总公司社保费的补助,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缓解了企业的经营压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2021年禽蛋副食总共公司无集体上访事件发生。
生态效益
①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改变了农业种植和畜牧养殖方式,合作社社员的环保意识逐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化肥、农药的使用均有统一标准,有效避免了过度使用化肥和农药的情况,对土壤和水源环境具有积极影响。
②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均进行了环评或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坚持环保理念,合理配置资源,在项目建设中未发生污染事件。
③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专门开设了农产品鉴别及等级评定课程,对广大农产品经纪人讲解生态食品、生态蔬菜、化肥农药使用等方面的知识,提高了农民的生态环境意识。通过培训,干部的科学创新发展能力、行业队伍素质、工作成效普遍得到提高。对发展农合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完成各项经济指标,发挥了促进作用。
④市级农资“淡储”工作的落实,规范了农业生产需要的化肥、农药的进货渠道,对污染大的假冒伪劣化肥农药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从国家环保的角度出发推广使用环保型、低毒、低残留的化肥、农药,减少了环境污染。
昆明市供销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安排要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坚持“抓合作社建设立社、抓社有企业发展强社”治社理念,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总基调,积极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将供销社综合改革作为重点工作目标来抓,将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始终坚持为农、务农、姓农办社宗旨,探索供销社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的路径与方法,实现了供销社综合改革和产业发展成果的可持续影响。
服务对象满意度
通过对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市级农资“淡储”专项资金项目、市禽蛋副食公司社保补助项目涉及的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90份,调查反馈后回收问卷90份,经统计汇算,服务对象综合满意度为97.22%。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层层重视,层层落实。各级供销社认真领会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发〔2015〕11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供销合作社“二次创业”的意见》(云发〔2008〕14号)、《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昆发〔2017〕14号)等文件精神,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2.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各级供销社积极组织联合社机关,社属企业和基础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举办了行业、法规、政务等业务培训。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带动能力,以农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为牵引,结合发展农民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主体工作,重点培养农村经济发展急需的专业人才,积极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快供快销”致富带头人、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培训。
3.各级供销社对项目建设高度重视,监管到位,落实到位,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4.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积极性高,对建设项目积极投入,认真负责,领导亲自抓建设,项目负责人具体管,做到分工明细、责任到人。
5.严把项目申报质量关。昆明市供销社按照省财政厅、省供销社的要求认真部署、审核项目的申报工作,严格按(云财产业〔2016〕88号)、《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市供〔2018〕56号)和(市供〔2018〕5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按“因素法”及相关标准将资金和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的项目实施单位。
6.加强督查、跟踪问效。供销社各级领导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取得的成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7.项目主管部门注重项目库建设及前期实地踏勘,深入了解项目实施单位及项目建设实际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在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市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和农资“淡储”和市禽蛋公司社保补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已完成签订或下达的目标任务,但通过此次绩效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在以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有针对性的改进,主要问题如下:
1.普遍存在会计核算不够重视或财务核算滞后的情况,各项目实施单位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注重实际经济效益,在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方面不够重视,不利于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发展。
2.工学矛盾突出,尤其是组织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时,大分农民都在外出打工,特别是青壮年农民外出打工人数较多,集中组织培训难度大。受疫情影响,培训数量上下半年分布不均,导致培训质量受到一定影响。
3.个别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成或未投入使用。例如:富民县垠合电子商务公司供销供应链生态系统建设项目暂未开始运营,仅完成部分业务板块建设。同时财务核算滞后,未能提供清晰、完整的核算凭证。
4.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固定的财务人员,大部分由兼职会计做代理记账,未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会计核算。经查询代理记账机构财务核算情况,普遍存在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及时将原始资料提供代理记账机构做账,导致合作社财务核算不准确,产量、销量等数据统计有遗留。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1.加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的组织与指导,错峰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提高农忙参与培训得积极性,提高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质量。
2.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申报内容实施,确保项目效果达到预期,对于申报内容与实际实施内容出入较大的项目申报单位,应限制或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3.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一、二类合作社申报时,财务制度健全应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同时,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监督及指导,维护社员权益,确保专业合作社良好发展。
五、附件
(一)附件一. 指标体系表
(二)附件二. 项目绩效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