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服务事项 | 具体内容 | 服务对象 | 责任处室 | 完成时限 |
| 1 | 服务基层,启动“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 | 按照总社、省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市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指导服务县(市、区)创建4个示范基层社,进一步筑牢为农服务阵地、提升经营服务能力、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基层 | 合作指导处 | 2026年11月30日前 |
| 2 | 做好化肥、农药淡季储备工作 | 坚决扛起农资保供政治责任,确保农资供应量足、价格稳。持续落实农资“淡储”机制,继续用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完成市本级“淡储”化肥3.2万吨、农药1800吨。 | 基层、群众 | 经济发展处 | 2026年12月31日前 |
| 3 | 织密农资经营网络 | 指导昆明供销集团与县(市)区供销社加强合作,通过恢复网点、业务合作等方式,新建或改造标准化农业科技服务站5个,全面消除供销农资“空白县”。 | 基层 | 经济发展处 | 2026年12月31日前 |
| 4 | 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 | 组织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直属企业为基层培训农村实用人才不少于7360人次,夯实乡村人才、赋能农户增收。 | 基层、群众 | 组织人事处 | 2026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