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位简介 机构设置 领导分工 直属企业 信息公开 教育培训 专题专栏 调查征集
国务院信息:
省政府信息:
  • 索 引 号:622673015-202609-542170
  • 主题分类:财政预决算公开
  • 发布机构: 昆明市供销社
  • 发文日期:2026-09-22 15:21
  • 名  称: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决算
  • 文  号:
  • 关键字: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拟订,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二)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四)负责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五)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国有资产。

(六)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职责。

(七)代表昆明市合作经济组织,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活动,与国内外经济组织、社会团体、院校等开展经济、贸易、技术、人才、交流,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接受捐赠、资助。

(八)负责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监事会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即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1人(离休2人,退休5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昆明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质增效,全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经济指标和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稳中有进。2025年1至10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74.96亿元,增长0.06%;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62.0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60.05亿元,增长3.3%;再生资源销售额累计完成41.82亿元,较去年同期43.68亿元下降4.26%;电子商务销售额累计完成1.1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3.18亿元,下降6.91%;冷链物流业营业额累计完成639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966万元,增长61.31%;市供销社本级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总收入7.4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32.47万元,资产总额6.71亿元,所有者权益3.46亿元,负债总额3.25亿元,各项指标比去年同期实现平稳增长。

2.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对照2025年度省供销社下达的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2025年1—10月份,完成重点改革任务9项,完成率达75%,其余任务指标预计年终可全部完成。其中,有数项指标已超额完成,比如新建县域集采集配中心2个,完成3个,完成年度任务数150%,发展再生资源骨干企业1个,完成3个,完成年度任务数300%,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4个,完成18个,完成年度任务数450%。

(二)2025年主要工作成效

1.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纪检工作要点》,召开2025年党建工作会,对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把方向,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4项;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3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认真研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举办市供销社领导班子读书班1期,开展集中学习50次,专题研讨31次,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31次,召开警示教育会29次,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建强基层战斗堡垒。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指导成立供销集团党支部,指导12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二是做好党员队伍建设。2025年发展党员4名,组织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完成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12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先进”党支部,13个党支部晋位升级为“先进”党支部;全年共开展“主题党日”学习275余次,讲党课75余次;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深入联系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12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6次,切实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培育党建特色品牌。党组书记领办《“两网融合”试点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市社机关党支部《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谱写为农服务新篇》参加“昆明跨越争一流 机关党建走前头”机关党建成果展示交流,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

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加大机关干部选拔力度。2025年,选拔任用副科领导干部1人,晋升二级主任科员2任,四级主任科员2人;招录定向选调生1人,公开报名转任公务员1人。选拔任用直属企业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二是加强系统人才培养。全系统培训农民、种植(养殖)户和系统内干部职工等,共计12656人次,其中培训农产品经纪人2577人次。三是强化干部激励机制。持续巩固干部队伍“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成果,大力培养选拔政治坚定、敢为敢闯、干事创业、堪当重任的干部。截至目前,市供销社党组识别“实干家”型干部3名。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职责。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25人次;开展“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10人次。二是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推进反馈问题线索查办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受理问题线索7个,党纪立案7人。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问题自查自检、直属企业党员和管理人员违规饮酒、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等工作。

群团组织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关心关爱退休老干部。做好节日慰问,2025年春节、敬老节期间,由主要领导带队,慰问老干部129人次,送上慰问金6.14万元;发放3名病故老干部丧葬抚恤金83.31万元;慰问生病住院老干部14人次。集中入户看望慰问原市供销学校14名退休教师。二是做好工青妇工作。组织职工体检1次;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昆明市第十届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8人献血1700ML。做好工会会员节日福利发放,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14万元;关心关爱妇女职工,组织妇女职工参加插花等“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3场次;发挥青委会作用,关心关爱青年职工,组织“五四”青年节活动1次,组织青年单身职工参加各类联谊活动2次。

2.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以制度建设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加快。2025年,市供销社强对社有企业监督和管理,推动社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社有企业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社有企业融资担保和资金出借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推动社有企业规范化运行。

强化对社有资产管理。一是成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于2025年成立了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定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了和运行,有力地保障了社有资产规范管理,大大降低了社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制定《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市供销社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此次清产核资,共计核销不良资产694.36万元,其中网点公司核销14.08万元、禽蛋公司核销619.92万元、土产公司核销55.8万元、果品公司核销4.56万元。这一举措使企业卸下了历史包袱,解决了一些长期想整改但难以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提高企业资产营运效益。三是发挥监事会作用。投入6.9万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禽蛋公司、市土产公司、市果品公司、昆明供销集团等4家本级社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共发现问题45个,查出问题资金241万元,目前已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7个。

抓好审计问题持续整改。根据《中共昆明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审计局关于加快做好昆明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昆明市供销社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真抓实改、动真碰硬,全力推动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审计整改工作。目前,问题清单中涉及市供销社的7个问题中,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5个,整改完成率100%;持续整改类问题已完成1个,整改完成率50%。针对持续整改问题“昆明市供销社对外股权投资“只投不管”,投资无效益,社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目前正持续加紧整改。

积极推进社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是针对禽蛋公司资产抵押问题。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专题报告,主要领导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多次带队赴长城资产云南分公司就禽蛋公司债券转让事宜进行磋商,目前正就有关事宜进行积极沟通中;二是做好果品公司、土产公司改制遗留直管公房问题整改,相关款项全额上缴市财政。三是针对昆明联机经贸有限公司旗下联盟大酒店无自有固定资产,房屋租期到期不能顺利续租问题,主要领导多次亲赴盘龙区政府和盘龙区联盟街道等单位,与相关领导沟通协调,最终达成续租5年协议,保住了联盟大酒店60多名职工工作岗位以及100余名退休职工生活保障。

3.加强合作社建设,基层基础得到夯实

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建设示范基层社。按照总社、省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昆明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2025年,重点在安宁市、宜良县、石林县、寻甸县、禄劝县、富民县、嵩明县启动示范基层社建设工作,年内完成示范基层社建设7个。二是采取基层社+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鼓励和支持基层社牵头负责,发挥村“两委”的带头作用,吸纳村民加入合作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三是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社《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昆明实际情况,重点在东川、安宁、富民、宜良、石林、嵩明、禄劝、寻甸等县(市、区)供销社系统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7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1个。四是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工作。指导昆明农产品行业协会、昆明农资流通行业协会、昆明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昆明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完成换届相关事宜,办理了昆明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注销相关事宜。

出实招解决基层发展难题。根据《昆明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昆供〔2023〕29号),结合基层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免息借款申报指南(试行)》(昆供〔2025〕6号),指导帮助寻甸县供销社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石林县城区供销合作社、禄劝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协调办理免息借款共60万元相关工作,支持帮助基层社撬动项目投资247.8万元,更加务实有效地开展为农服务(8月7日,全部拨付6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市级合作发展基金1只,资金规模162万元;县级层面,官渡、安宁、嵩明、宜良、石林、晋宁、东川、寻甸等均已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共8只,资金规模共75.96万元。

4.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农资保供扎实有效。一是推进市本级农资“淡储”项目。拨付2025年市级农资“淡储”资金300万元,完成化肥“淡储”3.30万吨,占年初计划数3.2万吨的103%,其中,“淡储”尿素2.08万吨,复合肥0.61万吨,钾肥及其他肥0.61万吨。完成农药“淡储”1,883吨,占年初计划数1,800吨的104.6%,其中,“淡储”杀虫剂445吨,杀菌剂1217吨,除草剂221吨。二是统筹推进农资保供。构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乡级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科技服务站,建“为农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专家+产业农合联+合作社”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市供销集团新建农资科技服务站41个,石林县供销社新增农资经营网点2个,建设乡级为农服务中心3个、村级科技服务站5个,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点10个。三是实施农资仓库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推进农资经营网点与乡村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探索乡村商店代售模式,持续扩大农资销售网点,禄劝县建成5个乡镇15个行政村网点,安宁市建成1个乡镇转运点。

农业社会化服务增点扩面。一是积极申报国家化肥等仓储设施项目支持,指导申报禄劝县农资配送中心新建、寻甸县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2个,估算总投资11,030.4万元,申报“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投资补助3,309万元。储备石林县化肥仓储设施改造项目1个。二是科技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新建运营“农资科技服务站”为载体,全过程为“农资科技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撑。1—10月份,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3.57万亩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373场次,直播183场次,为4000余人提供技术指导。

主动服务和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根据全市乡村振兴及经济社会治理有关工作安排,市供销社积极响应,派出2名干部到寻甸柯渡可郎村、先锋大窝铺村驻村,派出1名干部参与普强基工作,派出1名干部到磨憨边境担任公职联防员,参与中老边境管控工作;市供销社按规定做好派驻村队员的待遇保障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挂联帮扶工作1场次,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

5.健全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以项目推动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一是抓好“超长期国债”重点项目申报。2025年,组织安宁市、宜良县申报“超长期国债”重点项目2个,规划建设综合型分拣中心2个,规划总投资20463万元,通过国家和省、市发改委项目评审1个,拟获项目补助资金450万元。储备官渡区三瓦村分拣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个,规划投资13076.69万元。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对照核准项目绩效目标,一线会商推进项目建设。2025年,开工中央和省、市级资金补助项目6个,其中,中央资金地膜回收项目2个,省级乡村流通体系项目2个,2024年市级乡村流通体系项目2个。

办好农产品展销会。一是开展消费帮扶。2025年,昆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组织展销活动11场次,活动期间,累计成交额101万元,其中,助销脱贫地区农产品成交额(含现场和意向成交额)66万元。二是做好产销对接。利用元旦、春节或地方特色民俗活动,牵头组织相关县(市)、区精心开展线下多种形式的供销集市产销对接活动。2025年,举办“迎新贺喜 绿动春城”暨2025年迎新春农产品进机关系列活动、“趣玩东川·供销优选”农特产品消费帮扶进东川、“宜良花街·供销大集”农特产品展销活动等极具地方特色的展销活动,加大供销农特产品曝光度,吸引更多消费者。三是加强统筹联动。市供销社面向12家县(市)区及相关市属社有企业发通知组织报名,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消费帮扶经验交流,同时优化产品供给,丰富展销产品多样性。

运营服务好“832”平台。以东川、寻甸、禄劝等3个脱贫县(区)为重点,着力运营服务好“832”平台,有力有效促进农副产品销售。截至10月份,全市3个脱贫县区“832”平台累计上线供应商159个,年度交易活跃供应商86家,上传商品总数3,112个,乡村好品商品数31个,小程序商品数29个,可售商品总数1,265个。累计完成交易额17,261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069.4万元。

6.培育再生资源产业,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两网融合”试点深化。指导安宁市供销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试点,坚持从源头回收入手,重点抓好规划、网点、业务、人员、资源“五融合”,算好经济收益、生态效应、社会效益“三笔账”,打造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新模式。今年,“两网融合”回收废纸张439.9吨,废塑料400.95吨,废玻璃350.56吨,废纺织物6.99吨,农药包装物2.37吨,废旧农膜447.6吨,实现乡村低值可回收物销售额187.67万元。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5476.09吨,加工生物质燃料颗粒614.6吨,实现销售收入70.06万元,经验做法被《云南供销信息》第6期刊发,并在全省供销系统推广学习。

推动供销回收体系建设。一是坚持系统化、体系化谋划全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原则,规划储备安宁等4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组织全市供销系统分拣中心项目推进专题会议1次,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专题听取安宁、禄劝、宜良分拣中心推进筹建情况汇报。二是争取省供销社支持,在安宁市、禄劝县启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示范样板。今年,开工建设乡镇(街道)中转站5个,村级标准化回收点18个,截至10月,已建成中转站1个,村级回收点5个。

强化合作搭建发展新渠道。一是推动落实市政府与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牵头与中再云汇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参与中再云汇与昆明供销集团组建项目公司可研会商,全力做好桥梁纽带。2025年,组织与中再云汇项目推进会商会5场次,牵头进行工作会商7场次。二是立足三瓦村再生资源基地提升改造,主动向中再云汇等实力企业推荐,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三瓦村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改造,牵头参与项目合作商谈会3场次,引入江苏昆迪等意向合作企业1家,共同会商项目提升改造投资估算、建设技术路径2场次。三是加强同云南云天化石化公司合作,以低值废塑料独家回收供应带动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场竞争力。

7.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农业品牌

积极申报食用菌产业项目。贯彻落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用好用足省级产业扶持政策。今年以来,全市指导申报2025年度省级食用菌奖补项目64个以上,获得省级食用菌产业扶持奖补资金(标准类)451万元。其中,推荐云南菌世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争取获得食用菌产业发展高原特色栽培基地项目资金50万元。

提升改造野生菌交易市场。为更好发挥昆明已形成的食用菌交易集散中心集聚优势,推动木水花野生菌市场投资约10亿元,着力打造木水花国际野生食用菌交易中心,以野生食用菌为主题,初步计划建成野生食用菌博物馆、电子交易中心及现货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云南省野生食用菌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冷链储藏中心、现代化停车场、餐饮一条街等10个平台,形成集生态观光、交易展示、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景观化、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特色国际野生食用菌产业。目前在市政府指导下,市供销社已会同官渡区人民政府、木水花市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协商会议4次。

探索“烤烟+食用菌”双产融合新路径。在石林县旺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推进烟叶烤房综合利用,“烤种一体”食用菌种植智慧设备,盘活现存闲置烤房资源,实现“烟叶烘烤-食用菌种植”产业设施共享,电烤房经过智能化改造,成为现代化食用菌栽培基地,通过“时间错位、空间复用”的产业叠加效应,实现电烤房一房两用的智慧转型,从闲置烤房到“致富工厂”,从单一产业到双产融合,切实带动村集体经济增长,使农户转化为产业工人,实现“家门口就业”,直接创造就业岗位,间接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

8.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抓牢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2025年党组共研究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1次;全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4次,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直属企业负责人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及安全警示教育2次;层层签订《202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链条。二是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综合演练;三是加大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深入直属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排查32次,检查企业8家,整改消除隐患120余处。四是做好平安昆明建设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现场接待职工群众来访20人次,接到上级转办信访件8个,已按程序全部办结;开展反电诈反间谍宣传工作1次。

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等载体,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在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线上线下有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20余条。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选聘工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现场支撑、讨论和分析10次,出具合同或制度的审查意见书25份,法律意见书2份,不断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严守保密和国家安全红线。加强保密知识和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主要领导讲授“每个人都是一道保密防线”的保密专题党课1次,邀请市国家保密局到单位授课1次;开展办公电脑保密工作检查2次;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主题宣传活动1次。

信息宣传工作卓有成效。加强信息报送,积极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形象。2025年,累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0余篇次,其中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采用8篇次,省市级主流媒体采用20余篇次,《昆明日报》5次报道“供销惠三农”事迹。抓好政务信息发布,门户网站、公众号发布信息210余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1.昆明市供销社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昆明市供销社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收入合计15356584.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356584.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664139.79元,下降9.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64139.79元,下降9.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在基本支出中,本年度本年度调入4名在职人员及年初在职人员工资调增资而增加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二)在项目支出中:1.上年度发放2024年度、2023年度企业军转解困金、节日慰问等共2157138.86元,而本年度暂未发放;2.本年度因组织市社机关、直属企业、县区供销社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供销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产生的培训、差旅费,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比上年增加232571.94元;3.其他项目合计比上年减少3158.2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支出合计15356584.71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2768.57元,占总支出的73.80%;项目支出4023816.14元,占总支出的26.2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664139.79元,下降9.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63585.33元,增长2.38%;项目支出减少1927725.12元,下降32.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一)在基本支出中,本年度本年度调入4名在职人员及年初在职人员工资调增资而增加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等;(二)在项目支出中:1.上年度发放2024年度、2023年度企业军转解困金、节日慰问等共2157138.86元,而本年度暂未发放;(2)本年度因组织市社机关、直属企业、县区供销社干部职工参加全市供销干部能力提升研修班产生的培训、差旅费,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比上年增加232571.94元;(3)其他项目合计比上年减少3158.2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32768.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517768.23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5000.34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3816.1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包括:

1.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432325.94元,用于市供销社主体培训班培训费、差旅费,保障市社重点项目完成产生的差旅费,聘请第三方开展全资控股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审计、聘请机关法律顾问费用;

2.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3521954元,用于昆明市农资淡季储备工作专项资金3000000元、补贴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缴纳未纳入统筹的退休职工和不在岗职工的社保费用500000元、农产品经纪人教育购买及印制农产品经纪人教育培训资料费21954元;

3.市委市政府慰问金遗属生活补助经费69536.20元,用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对市社直属企业困难职工、老党员、老干部的慰问及发放我单位离退休遗属的生活补助,保障遗属基本生活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6584.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664139.79元,下降9.78%,完成年初预算的88.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6180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8%,完成年初预算的90.5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583400元,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829686.32元,遗属生活补助29536.20元,市委市政府慰问金40000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79178.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等年末剩余退回财政。

9.卫生健康(类)支出96537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9%,完成年初预算的85.88%。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409656.70元,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及重特病保险266205.87元,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259277.01元,在职重特病统筹、工伤、失业保险30239.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人员平均医保低于年初预算标准,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经费年末剩余部分退回财政。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1112566.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6%,完成年初预算的87.9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含失业保险)6343286.32元,日常公用经费815,000.34元,其中:办公费76929.62元、邮电费10454.44元、差旅费79686.00元、维修(护)费27116.00元,会议费4938.00元、培训费13050.00元、公务接待费4106.00元、工会经费34589.28元、福利费114000.00元、公务交通补贴及租车费417979.00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32152.00元。项目支出中的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432325.94元,含复印纸采购18000.00元,聘请第三方开展市社全资控股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审计69000.00元,聘请机关法律顾问费38000.00元,保障市社重点工作目标完成及主体培训班产生的差旅费82245.94元,主体培训班培训费225080.00元。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3521954.00元,含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支出(市本级部分)21954.00元,昆明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500000元,昆明市农资淡季储备补贴专项资金300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年中追加人员经费471600.00元;2.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中的聘请第三方进行档案归档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产生剩余、以及其它未支出的剩余资金均退回财政; 3.乡村流通项目610000.00元未支出;4.农产品经纪人专项资金660000.00元属于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未在决算反映;5.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18046.00元未支出退回财政;6.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邮电费等资金剩余部分445952.62元退回财政。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168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7%,完成年初预算的94.57%。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结余41190.00元退回财政。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41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4.75元,下降17.0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410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4.75元,下降1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44.75元,下降17.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44.75元,下降17.0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410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在2026年度的年初预算中,我单位继续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度保持不变,仍为9000元。在今后的年度预算中,我单位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继续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预算。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也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44.75元,下降17.0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10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44.75元,下降17.0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供销综合改革业务开展较好,接待其他州市、省外供销社人员来昆交流学习人员较多,而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也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外供销社人员来访、市外供销社人员来访、县区供销社人员来访。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年度发放2024年度、2023年度企业军转解困金、节日慰问等共2157138.86元,而2025年度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未发放;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000.34元,比上年减少35317.41元,下降4.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办公费和维修(护)费较上年减少较大,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而减少,其他公用经费与上年基本持平。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76929.62元、邮电费10454.44元、差旅费79686.00元、维修(护)费27116.00元、会议费4938.00元、培训费13050.00元、公务接待费4106.00元、工会经费34589.28元、福利费11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417979.00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15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37401880.95元,其中,流动资产579277.75元,固定资产404754.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6417849.1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1688.3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850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954.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55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554.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6)。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度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经费年初预算610000.00元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未支出、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经费(对下部分)660000.00元为对下项目,已对下直接支付到各县区,不经过市供销社账户核算,未在市供销社部门决算中反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必须发生的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工资福利支出:是指行政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6.社有企业:供销社出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次、参股三种。归供销社集体所有,核心任务是服务“三农”,同时按市场规律自己经营、自负盈亏。

7.社有资产:供销社拥有或依法认定的各种资产和权益,包括土地房屋、企业股权、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它属于供销社集体所有。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