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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2673015-202609-542177
  • 主题分类:财政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昆明市供销社
  • 发文日期:2026-09-22 16:05
  • 名  称: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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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6〕1号)文件要求,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35号)文件,核定昆明市供销社编制38人。

2024年末实有36人,2025年末实有40人(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编制),净增加4人,主要原是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选调2人,其他单位转任1人,新招1人。供销社内设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监事会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共8个处(室)。

2.部门职能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35号)的规定,昆明市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拟订,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2)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4)负责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国有资产;

(6)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职责;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2025年-2027年期间)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着力提升再生资源、农副产品、食用菌等重点产业发展质量,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村社共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磨憨模式”增点扩面,加快推进县级农资配送中心和标准化农资经营网点建设,持续推进社有企业深化改革和转型升级,培育经营新增长点,提高社有企业综合实力,加强社有企业监督和管理,切实防范重大经营风险,推进社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加快项目申报落地,抓好乡村流通体系、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规划和申报,持续抓好食用菌产业项目,在实施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预算年度(2025年)绩效目标:以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为抓手,力争各项经济指标与上年相比有所增长,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或超额完成,供销社系统有更大发展,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的能力有明显增强,成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2025年,主要完成以下目标: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9亿元以上,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750万元以上;储备2025年春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用物资化肥3.2万吨,农药1800吨的淡季储备,保证农资产品合格率100%;完成各类人员培训10700人;2025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2025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完成率90%以上,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集体上访率为0,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三)部门年度整体收支情况

2025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年初预算为1734.1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总支出173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6.96万元,占总支出的67.87%;项目支出557.20万元,占总支出的32.13%。经预算调整后,全年实际总收入为1535.66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实际总支出为153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28万元,占总支出的73.80%;项目支出402.38万元,占总支出的26.20%。未在决算中反映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6.00万元,该资金全部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专项资金。

(四)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供销社的有力指导下,昆明市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和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质增效,全年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奠定了坚实基础。

1.经济指标和改革任务完成情况

(1)经济指标稳中有进。2025年1至10月,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商品销售总额截至目前累计完成17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174.96亿元,增长0.06%;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完成62.03亿元,较去年同期的60.05亿元,增长3.3%;再生资源销售额累计完成41.82亿元,较去年同期43.68亿元下降4.26%;电子商务销售额累计完成1.1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3.18亿元,下降6.91%;冷链物流业营业额累计完成6398万元,较去年同期的3966万元,增长61.31%;市供销社本级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总收入7.4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732.47万元,资产总额6.71亿元,所有者权益3.46亿元,负债总额3.25亿元,各项指标比去年同期实现平稳增长。

(2)改革任务稳步推进。对照2025年度省供销社下达的综合改革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2025年1—10月份,完成重点改革任务9项,完成率达75%,其余任务指标预计年终可全部完成。其中,有数项指标已超额完成,比如新建县域集采集配中心2个,完成3个,完成年度任务数150%,发展再生资源骨干企业1个,完成3个,完成年度任务数300%,标准化、规范化回收站点4个,完成18个,完成年度任务数450%。

2.2025年主要工作成效

(1)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推进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印发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党建工作要点》《2025年纪检工作要点》,召开2025年党建工作会,对年度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领学”把方向,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34项;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3次;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大会、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为载体,认真研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和典型案例,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举办市供销社领导班子读书班1期,开展集中学习50次,专题研讨31次,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专题党课31次,召开警示教育会29次,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能力。

建强基层战斗堡垒。一是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完成直属机关党委(纪委)换届选举,指导成立供销集团党支部,指导12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二是做好党员队伍建设。2025年发展党员4名,组织2期“基层党组织书记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完成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12个党支部被评定为“先进”党支部,13个党支部晋位升级为“先进”党支部;全年共开展“主题党日”学习275余次,讲党课75余次;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深入联系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12次,为党员干部讲党课6次,切实加强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三是培育党建特色品牌。党组书记领办《“两网融合”试点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市社机关党支部《筑牢坚强战斗堡垒 谱写为农服务新篇》参加“昆明跨越争一流 机关党建走前头”机关党建成果展示交流,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通报表扬。

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一是加大机关干部选拔力度。2025年,选拔任用副科领导干部1人,晋升二级主任科员2任,四级主任科员2人;招录定向选调生1人,公开报名转任公务员1人。选拔任用直属企业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二是加强系统人才培养。全系统培训农民、种植(养殖)户和系统内干部职工等,共计12656人次,其中培训农产品经纪人2577人次。三是强化干部激励机制。持续巩固干部队伍“作风能力提升年”和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工作成果,大力培养选拔政治坚定、敢为敢闯、干事创业、堪当重任的干部。截至目前,市供销社党组识别“实干家”型干部3名。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履行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职责。全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25人次;开展“一把手”政治监督谈话10人次。二是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推进反馈问题线索查办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受理问题线索7个,党纪立案7人。三是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节日期间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问题自查自检、直属企业党员和管理人员违规饮酒、违规发放津补贴收送礼品礼金专项整治等工作。

群团组织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关心关爱退休老干部。做好节日慰问,2025年春节、敬老节期间,由主要领导带队,慰问老干部129人次,送上慰问金6.14万元;发放3名病故老干部丧葬抚恤金83.31万元;慰问生病住院老干部14人次。集中入户看望慰问原市供销学校14名退休教师。二是做好工青妇工作。组织职工体检1次;积极组织职工参加昆明市第十届公务员无偿献血月活动,8人献血1700ML。做好工会会员节日福利发放,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14万元;关心关爱妇女职工,组织妇女职工参加插花等“三八”妇女节系列活动3场次;发挥青委会作用,关心关爱青年职工,组织“五四”青年节活动1次,组织青年单身职工参加各类联谊活动2次。

(2)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以制度建设推动社有企业改革加快。2025年,市供销社强对社有企业监督和管理,推动社有企业深化改革,加强社有企业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企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社有企业融资担保和资金出借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这些制度的出台和实施,有力地推动社有企业规范化运行。

强化对社有资产管理。一是成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于2025年成立了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明确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职责,制定了《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了和运行,有力地保障了社有资产规范管理,大大降低了社有资产流失风险。二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制定《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市供销社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此次清产核资,共计核销不良资产694.36万元,其中网点公司核销14.08万元、禽蛋公司核销619.92万元、土产公司核销55.8万元、果品公司核销4.56万元。这一举措使企业卸下了历史包袱,解决了一些长期想整改但难以整改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企业内部结构的调整,提高企业资产营运效益。三是发挥监事会作用。投入6.9万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市禽蛋公司、市土产公司、市果品公司、昆明供销集团等4家本级社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共发现问题45个,查出问题资金241万元,目前已完成整改38个,正在整改7个。

抓好审计问题持续整改。根据《中共昆明市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审计局关于加快做好昆明市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昆明市供销社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真抓实改、动真碰硬,全力推动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审计整改工作。目前,问题清单中涉及市供销社的7个问题中,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已完成5个,整改完成率100%;持续整改类问题已完成1个,整改完成率50%。针对持续整改问题“昆明市供销社对外股权投资“只投不管”,投资无效益,社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目前正持续加紧整改。

积极推进社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一是针对禽蛋公司资产抵押问题。向市人民政府上报专题报告,主要领导向市政府分管领导作了汇报,并多次带队赴长城资产云南分公司就禽蛋公司债券转让事宜进行磋商,目前正就有关事宜进行积极沟通中;二是做好果品公司、土产公司改制遗留直管公房问题整改,相关款项全额上缴市财政。三是针对昆明联机经贸有限公司旗下联盟大酒店无自有固定资产,房屋租期到期不能顺利续租问题,主要领导多次亲赴盘龙区政府和盘龙区联盟街道等单位,与相关领导沟通协调,最终达成续租5年协议,保住了联盟大酒店60多名职工工作岗位以及100余名退休职工生活保障。

(3)加强合作社建设,基层基础得到夯实

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一是建设示范基层社。按照总社、省社《“千县千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昆明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供销合作社示范社建设的实施方案》,2025年,重点在安宁市、宜良县、石林县、寻甸县、禄劝县、富民县、嵩明县启动示范基层社建设工作,年内完成示范基层社建设7个。二是采取基层社+村“两委”+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鼓励和支持基层社牵头负责,发挥村“两委”的带头作用,吸纳村民加入合作社,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三是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社《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实施方案》,结合昆明实际情况,重点在东川、安宁、富民、宜良、石林、嵩明、禄劝、寻甸等县(市、区)供销社系统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7个,规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1个。四是加强行业协会管理工作。指导昆明农产品行业协会、昆明农资流通行业协会、昆明再生资源行业协会、昆明烟花爆竹行业协会完成换届相关事宜,办理了昆明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注销相关事宜。

出实招解决基层发展难题。根据《昆明市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昆供〔2023〕29号),结合基层反馈的意见建议,制定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免息借款申报指南(试行)》(昆供〔2025〕6号),指导帮助寻甸县供销社总公司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石林县城区供销合作社、禄劝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协调办理免息借款共60万元相关工作,支持帮助基层社撬动项目投资247.8万元,更加务实有效地开展为农服务(8月7日,全部拨付60万元)。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社系统市级合作发展基金1只,资金规模162万元;县级层面,官渡、安宁、嵩明、宜良、石林、晋宁、东川、寻甸等均已设立合作发展基金共8只,资金规模共75.96万元。

(4)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农资保供扎实有效。一是推进市本级农资“淡储”项目。拨付2025年市级农资“淡储”资金300万元,完成化肥“淡储”3.30万吨,占年初计划数3.2万吨的103%,其中,“淡储”尿素2.08万吨,复合肥0.61万吨,钾肥及其他肥0.61万吨。完成农药“淡储”1,883吨,占年初计划数1,800吨的104.6%,其中,“淡储”杀虫剂445吨,杀菌剂1217吨,除草剂221吨。二是统筹推进农资保供。构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乡级为农服务中心和村级科技服务站,建“为农综合服务中心+技术专家+产业农合联+合作社”的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市供销集团新建农资科技服务站41个,石林县供销社新增农资经营网点2个,建设乡级为农服务中心3个、村级科技服务站5个,建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点10个。三是实施农资仓库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推进农资经营网点与乡村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探索乡村商店代售模式,持续扩大农资销售网点,禄劝县建成5个乡镇15个行政村网点,安宁市建成1个乡镇转运点。

农业社会化服务增点扩面。一是积极申报国家化肥等仓储设施项目支持,指导申报禄劝县农资配送中心新建、寻甸县农资配送中心改建项目2个,估算总投资11,030.4万元,申报“2025年超长期国债”资金投资补助3,309万元。储备石林县化肥仓储设施改造项目1个。二是科技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以新建运营“农资科技服务站”为载体,全过程为“农资科技服务站”提供技术支撑。1—10月份,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23.57万亩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373场次,直播183场次,为4000余人提供技术指导。

主动服务和保障全市工作大局。根据全市乡村振兴及经济社会治理有关工作安排,市供销社积极响应,派出2名干部到寻甸柯渡可郎村、先锋大窝铺村驻村,派出1名干部参与普强基工作,派出1名干部到磨憨边境担任公职联防员,参与中老边境管控工作;市供销社按规定做好派驻村队员的待遇保障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调研挂联帮扶工作1场次,拨付工作经费4万元。

(5)健全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城乡经济循环

以项目推动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一是抓好“超长期国债”重点项目申报。2025年,组织安宁市、宜良县申报“超长期国债”重点项目2个,规划建设综合型分拣中心2个,规划总投资20463万元,通过国家和省、市发改委项目评审1个,拟获项目补助资金450万元。储备官渡区三瓦村分拣中心提升改造项目1个,规划投资13076.69万元。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项目落地建设,对照核准项目绩效目标,一线会商推进项目建设。2025年,开工中央和省、市级资金补助项目6个,其中,中央资金地膜回收项目2个,省级乡村流通体系项目2个,2024年市级乡村流通体系项目2个。

办好农产品展销会。一是开展消费帮扶。2025年,昆明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工作。组织展销活动11场次,活动期间,累计成交额101万元,其中,助销脱贫地区农产品成交额(含现场和意向成交额)66万元。二是做好产销对接。利用元旦、春节或地方特色民俗活动,牵头组织相关县(市)、区精心开展线下多种形式的供销集市产销对接活动。2025年,举办“迎新贺喜 绿动春城”暨2025年迎新春农产品进机关系列活动、“趣玩东川·供销优选”农特产品消费帮扶进东川、“宜良花街·供销大集”农特产品展销活动等极具地方特色的展销活动,加大供销农特产品曝光度,吸引更多消费者。三是加强统筹联动。市供销社面向12家县(市)区及相关市属社有企业发通知组织报名,进一步加强各县(市)区消费帮扶经验交流,同时优化产品供给,丰富展销产品多样性。

运营服务好“832”平台。以东川、寻甸、禄劝等3个脱贫县(区)为重点,着力运营服务好“832”平台,有力有效促进农副产品销售。截至10月份,全市3个脱贫县区“832”平台累计上线供应商159个,年度交易活跃供应商86家,上传商品总数3,112个,乡村好品商品数31个,小程序商品数29个,可售商品总数1,265个。累计完成交易额17,261万元,较2024年末增加1,069.4万元。

(6)培育再生资源产业,服务绿色低碳发展

推进“两网融合”试点深化。指导安宁市供销社推进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试点,坚持从源头回收入手,重点抓好规划、网点、业务、人员、资源“五融合”,算好经济收益、生态效应、社会效益“三笔账”,打造乡村生活垃圾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新模式。今年,“两网融合”回收废纸张439.9吨,废塑料400.95吨,废玻璃350.56吨,废纺织物6.99吨,农药包装物2.37吨,废旧农膜447.6吨,实现乡村低值可回收物销售额187.67万元。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5476.09吨,加工生物质燃料颗粒614.6吨,实现销售收入70.06万元,经验做法被《云南供销信息》第6期刊发,并在全省供销系统推广学习。

推动供销回收体系建设。一是坚持系统化、体系化谋划全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按照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的原则,规划储备安宁等4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组织全市供销系统分拣中心项目推进专题会议1次,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专题听取安宁、禄劝、宜良分拣中心推进筹建情况汇报。二是争取省供销社支持,在安宁市、禄劝县启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打造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示范样板。今年,开工建设乡镇(街道)中转站5个,村级标准化回收点18个,截至10月,已建成中转站1个,村级回收点5个。

强化合作搭建发展新渠道。一是推动落实市政府与中国再生资源集团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牵头与中再云汇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参与中再云汇与昆明供销集团组建项目公司可研会商,全力做好桥梁纽带。2025年,组织与中再云汇项目推进会商会5场次,牵头进行工作会商7场次。二是立足三瓦村再生资源基地提升改造,主动向中再云汇等实力企业推荐,引入行业龙头企业推进三瓦村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提升改造,牵头参与项目合作商谈会3场次,引入江苏昆迪等意向合作企业1家,共同会商项目提升改造投资估算、建设技术路径2场次。三是加强同云南云天化石化公司合作,以低值废塑料独家回收供应带动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全市供销系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市场竞争力。

(7)推动食用菌产业发展,打造特色农业品牌

积极申报食用菌产业项目。贯彻落实省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用好用足省级产业扶持政策。今年以来,全市指导申报2025年度省级食用菌奖补项目64个以上,获得省级食用菌产业扶持奖补资金(标准类)451万元。其中,推荐云南菌世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争取获得食用菌产业发展高原特色栽培基地项目资金50万元。

提升改造野生菌交易市场。为更好发挥昆明已形成的食用菌交易集散中心集聚优势,推动木水花野生菌市场投资约10亿元,着力打造木水花国际野生食用菌交易中心,以野生食用菌为主题,初步计划建成野生食用菌博物馆、电子交易中心及现货交易中心、大数据中心、云南省野生食用菌研发中心、物流中心、冷链储藏中心、现代化停车场、餐饮一条街等10个平台,形成集生态观光、交易展示、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景观化、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的特色国际野生食用菌产业。目前在市政府指导下,市供销社已会同官渡区人民政府、木水花市场以及市级相关部门召开协商会议4次。

探索“烤烟+食用菌”双产融合新路径。在石林县旺佳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推进烟叶烤房综合利用,“烤种一体”食用菌种植智慧设备,盘活现存闲置烤房资源,实现“烟叶烘烤-食用菌种植”产业设施共享,电烤房经过智能化改造,成为现代化食用菌栽培基地,通过“时间错位、空间复用”的产业叠加效应,实现电烤房一房两用的智慧转型,从闲置烤房到“致富工厂”,从单一产业到双产融合,切实带动村集体经济增长,使农户转化为产业工人,实现“家门口就业”,直接创造就业岗位,间接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

(8)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抓牢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责任。2025年党组共研究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工作3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专题学习1次;全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4次,主要领导亲自召集直属企业负责人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及安全警示教育2次;层层签订《2025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压实责任链条。二是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对直属企业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4次;组织开展2025年“安全生产月”综合演练;三是加大安全监管和检查力度,深入直属企业开展大检查大排查32次,检查企业8家,整改消除隐患120余处。四是做好平安昆明建设工作。健全信访工作制度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2025年,现场接待职工群众来访20人次,接到上级转办信访件8个,已按程序全部办结;开展反电诈反间谍宣传工作1次。

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等载体,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粮食安全保障法》《食品安全法》《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在普法重要时间节点,线上线下有计划组织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20余条。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开展法律顾问服务选聘工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现场支撑、讨论和分析10次,出具合同或制度的审查意见书25份,法律意见书2份,不断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严守保密和国家安全红线。加强保密知识和国家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主要领导讲授“每个人都是一道保密防线”的保密专题党课1次,邀请市国家保密局到单位授课1次;开展办公电脑保密工作检查2次;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主题宣传活动1次。

信息宣传工作卓有成效。加强信息报送,积极提升供销合作社系统形象。2025年,累计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布新闻稿件30余篇次,其中中华全国供销总社、中国供销合作网、《中华合作时报》采用8篇次,省市级主流媒体采用20余篇次,《昆明日报》5次报道“供销惠三农”事迹。抓好政务信息发布,门户网站、公众号发布信息210余条。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高效履行职责职能,保证基本支出经费使用规范,昆明市供销社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昆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昆明市供销社于2019年编制了《昆明市供销社机关内部控制手册》,手册涵盖了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费用的报销流程及要求,以及现金、支票、公务卡、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等内容,并于2021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修订,并出台《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的通知》,2025年出台了《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昆供〔2025〕 38号),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在绩效管理方面执行《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使用财政资金,加强了对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支出合法、合理、合规。审批程序完善齐备,附件要素齐全,会计核算规范,支出资金管理情况较好。

(六)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5〕1号)文件批复,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收入预算资金总额为173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34.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0.0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00 万元。昆明市供销社2025 年支出预算 173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76万元,含:人员经费 1132.45万元,公用经费97.31万元;项目支出557.20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430.2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127.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决算总支出1535.66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133.28万元,占总支出的73.80%(其中:人员经费1051.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公用经费81.5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2)项目支出402.38万元,占总支出的26.20%。未在决算中反映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6.00万元,全部为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

3.预算调整情况

2025年支出决算数为1535.6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34.16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98.50万元,减幅为11.45%。(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项目(按功能分类)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2.78

256.18

本资金含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市委市政府慰问金等,年中追加养老保险2.2万元,年末所有剩余资金共28.8万元全部退回财政。

九、卫生健康支出

112.41

96.54

本部分资金含基本医疗保险、离退休公务医疗补助,离退休重特病医疗统筹、工伤保险等资金,年中追加相关人员经费4.5万元,年末所有剩余资金共20.37万元全部退回财政。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263.16

1111.26

1.基本支出年初预算713.26万元。年中追加人员经费47.16万元,年末剩余44.59万元退回财政,决算715.83万元;2.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中的聘请第三方进行档案归档因财政资金紧张6.5万元未支出,其余19.17万元未支出退回财政。3.乡村流通项目61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和支出。4.农产品经纪人专项资金66万元属于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未在决算反映;5.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1.80万未支出退回财政;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75.80

71.68

本部分资金为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年末剩余4.12万元全部退回财政。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合计

1734.16

1535.66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度昆明市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总额4.80万元,其中:复印纸复印纸采购1.80万元,农产品经纪培训教材印制3.00万元。

2025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实际政府采购支出数为3.995万元,其中:复印纸采购1.8万元,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资料印制2.195万元,均在中小企业采购。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5年,昆明市供销社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万元,在“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项目中预算,主要为档案归档服务费6.50万元,内部审计服务费8.00万元,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费5.50万元。

2025年,昆明市供销社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支出数为10.70万元,具体为下属企业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费6.90万元,机关法律顾问服务费3.80万元.执行率为53.50%,本项目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为:市社档案归档服务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

(九)国有资产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2025年,我单位总资产为3740.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93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0.4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3641.78万元。与2024年相比,总资产减少37.17万元,减少0.99%,流动资产增加56.87万元,增加5365.09%,固定资产减少11.85万元,减幅22.65%,无形资产减少88.04万元,减少2.33%。我单位资产变动的主要原因为:1.本年度已故退休人员丧葬抚恤金未拨付。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

(十)会议费情况

2025年会议费0.49万元,比2024年减少0.17万元。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支出。

(十一)培训费情况

2025年培训费支出为26.01万元,比2024年增加22.23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单位组织机关、下属企业、县区供销社参加全市干部能力提升主体培训班,而上年度未举办。

(十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410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4106.00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年初预算数的“三公”经费总额为9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90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从预算数执行率来看,预算执行率为45.62%。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相比,本年度减少844.75元,减少17.06%。以上情况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供销综合改革业务开展较好,接待其他州市来昆交流学习人员较多,而本年度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也减少。

(十三)本年度项目完成情况

2025年,共预算项目5个,实际完成或部分完成支出4个,年初预算金额557.20万元,年终实际支出数为468.38万元(含对下转移支付的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66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84.06%,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为:保障供销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里的聘请第三方开展多年档案归档服务、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困难未开展、结余项目资金全部退回财政。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

根据相关要求,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昆明市供销社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会审计处的副主任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人员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开展前期调查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的具体情况和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收集与绩效评价相关的文件资料,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为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前期调查。

2.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文件资料,研究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汇总

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收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的资料,汇总分析收集到的数据资料。

4.进行核实检查

对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按资金走向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5.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相关资料,按照绩效评价评分标准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并依据评价、打分结果,撰写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及部门绩效等方面找出单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紧扣提高行政效能的主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单位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单位绩效目标、基本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等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能够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积极的促进或影响,单位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认可。同时,总结单位在绩效评价中的成绩、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

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5〕1号);

5.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6〕1号);

6.《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5年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计划的函》;

7.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8.昆明市供销社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包括单位整体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资产运行以及涉及到的单位预算执行、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于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组织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1)从部门决策来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2分,昆明市供销社中长期规划目标设定明确,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能够优化及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但年度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合理、不够精准,在合理性及精准性方面还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算依据还不够充分,在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三方面各扣1分。

(2)从部门管理来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9.52分,昆明市供销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基本有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善,主要体现为: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84.06%,按比例扣0.48分,主要原因为保障供销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里的聘请第三方开展多年档案归档服务、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困难未开展。虽然均因客观原因,但项目支出预算的合理性与精准性有待加强。

(3)从部门绩效来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5分,实际得分43.59分,反映出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2025年乡村流通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率80%,按比例扣1分,2025年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未达标,按比例扣0.29分,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未达标,按比例扣0.12分。部门绩效共扣1.41分。

根据2025年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评分表,最后得分为95.11分,对应的评价等级为“优”。(评价说明:得分≥90分为优秀;80≤得分<90为良好;60≤得分<80为中等;得分<60为差) ,具体评分情况见附表。

2.主要绩效。

对照年初预算设置目标,2025年,主要完成以下目标:完成各类人员培训13572人,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的126.84%;完成农资“淡储”化肥3.30万吨,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的103.13%;农药1883吨,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的104.61%,销售的农资产品合格率100%;市社本级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44亿元,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的94.18%,实现利润总额732.47万元,完成年初绩效目标的97.66%;2025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率80%,经济成本指标(预算成本控制率)100%,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集体上访率为0,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主要情况分析

部门目标设立指标基准分为12分,自评得分10分。

部门目标设立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相匹配,并与部门职责相适应,绩效目标根据子项目设置,基本反应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不够精准,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各扣1分。

部门职能指标基准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部门职能具有明确性与科学性,设定依据充分,部门年度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均能与部门职能相匹配,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分明。

资源配置指标基准分为13分,自评得分12分。

市供销社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完全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程序合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但少数项目预算不够精准,本年度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资金中的档案归档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乡村流通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其他项目年末略有结余返还财政。虽然均因客观原因,但项目支出预算的合理性与精准性有待加强。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扣1分。

2.部门管理主要情况分析

预算管理指标基准分7分,自评分6.52分。

部门预算编制合理,预算调整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在预算执行方面能够按照年度计划与预算批复的用途有序的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6.29%,按扣分标准不扣分,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按照定额标准核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形成差异。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84.06%,此处扣0.48分,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资金中的档案归档服务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乡村流通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其他项目年末略有结余返还财政。虽然均因客观原因,但项目支出预算的合理性与精准性有待加强。“三公经费”控制率100%,符合“三公经费”只增不减的原则。年中,市供销社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财务管理指标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在财务管理方面,市供销社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财务监控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人力资源管理指标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截止2025年末,市供销社共有在职人员4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6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编制),未超核定编制数(38人),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指标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单位固定资产由市供销办公室专门管理,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单位固定资产闲置率为零。

业务管理指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市供销社修订了《昆明市供销社内部控制手册》, 2025年出台了《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昆供〔2025〕 38号),单位制度中涵盖了职责分工、轮岗、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具体制度,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部门绩效主要情况分析

部门绩效指标基准分45分,自评得分43.59分.

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2025年乡村流通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率80%。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未完成年初设立的绩效预算指标,部门绩效扣1.41分。

四、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部门决策方面

强化绩效管理,落实项目绩效主体责任。新增预算项目由项目主管处室提出并进行立项必要性研究、提出项目的实施方案和项目预算绩效。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项目绩效事中监控、动态纠偏,并加强事后评价的应用。

(二)部门管理方面

坚持科学分配,依法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做好前期调研,确保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根据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让项目管理有章可循;加强项目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以项目主管处室为责任主体,做好项目的绩效预算、绩效监督、绩效评价及绩效评价应用。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经绩效评价材料审核和综合分析,昆明市供销社整体支出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项目或项目中的子项目未开展。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档案归档服务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虽然均因客观原因,但项目支出预算的合理性与精准性有待加强。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也有待提高。

(二)项目资金主管处室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部门项目、资金绩效监管存在不足,绩效跟踪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方式的掌握情况有待提高。

(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偏低。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00元,“三公经费”决算数4106元,预算执行率45.62%,预算执行率偏低。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准确性及合理性有待提高。

(四)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2025年第四季度基本户利息673.55元属于应缴财政款,单位未及时上缴国库。     

六、改进措施

(一)加强部门项目资金的监管。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处室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绩效跟踪。组织市社监督部门对项目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在以后年度的部门预算中,我单位将加强预算编审,做好年度项目预算,对预算资金全面分析、估算,确保从源头上保证预算编审准确、合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加强预算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按照进度要求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通过预算绩效评价查找本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如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进度问题,要求业务处室对所申报项目应全面分析、估算,在源头上确保保证预算编审的准确,合理。同时,要求各业务处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慢、拖沓的项目加强整改,不能整改的收回项目经费。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评分体系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3月17日

昆明市供销社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评分体系-整体

1.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025年)

1.附件: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5)

2.市委市政府慰问金及遗属生活补助经费项目评价报告(2025年)

2.附件:市委市政府慰问金及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5年)

3.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专项经费评价报告(2025年)

3.附件: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专项经费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5年)

4.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评价报告(2025)

4.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项目经费项目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