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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622673015-202409-470639
  • 主题分类:财政资金信息
  • 发布机构: 昆明市供销社
  • 发文日期:2024-09-14 14:26
  • 名  称: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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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按照《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4〕3号)文件要求,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 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35号)文件,核定昆明市供销社编制38人。

2022年末实有40人,2023年末实有37人(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编制),净减少人,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本年度调出1人,退休2人。供销社内设办公室、合作指导处、经济发展处、财会审计处、组织人事处、监事会办公室6个处(室)和离退休工作办公室、直属机关党委。

2.部门职能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昆政办通〔2002〕35号)的规定,昆明市供销社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全市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参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拟订,促进合作经济发展;

2)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3)指导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发展专业生产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提供网络信息服务;

4)负责对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和直属企业进行指导、协调、服务、监督;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生产资料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权,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管理国有资产;

6)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范围内的全市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职责;

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2023年-2025年期间)目标一:2023年至202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运行保持稳定增长,发展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目标二:创新农资经营服务,利用农资经营渠道,以市农资公司为龙头,依托县(市)区农资公司,推进技物结合,开展订制服务,形成按需送货、因地配肥、技术到户的一条龙服务模式。目标三: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大力开展人才培训,积极开展供销社系统技能型人才和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培训,适应供销社发展的各类人才结构趋于合理。目标四:加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为农服务水平。

预算年度(2023年)绩效目标:以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为抓手,力争各项经济指标与上年相比有所增长,各项目标任务按计划或超额完成,供销社系统有更大发展,市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的能力有明显增强,成为连接城乡的桥梁和纽带。2023年,主要完成以下目标: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7.1亿元以上,市供销社出资企业完成汇总利润670万元以上;储备2022年春耕农业生产所需的农用物资化肥3.2万吨,农药1800吨的淡季储备,保证农资产品合格率100%;完成各类人员培训10700人,其中培训农产品经纪人2500人;规范农业专业合作社100个;2023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2023年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任务完成率95%以上,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集体上访率为0,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

(三)部门年度整体收支情况

2023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年初预算总收入2050.44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支出20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39万元,占总支出的63.08%;项目支出757.05万元,占总支出的36.92%。经预算调整后,全年实际总收入为1639.4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全年实际总支出为163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3.45万元,占总支出的72.18%;项目支出456.02万元,占总支出的27.82%。未在决算中反映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5万元,具体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专项资金65万元(乡村流通专项资金245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拨付)。

(四)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按照省委3815”战略谋划、市委“六个春城”发展路径和省社12345”工作部署,结合市供销社实际,全面抓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1.持续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全市供销系统按照新建改造、规范”三管齐下,加大基层组织建设力度,围绕安宁食用玫瑰、石林人参果、嵩明蔬菜、晋宁花卉等农业特色产业,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方式,吸纳农民入股入社,建立健全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2023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2个,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27个,高质量发展基层社6个,改造提升薄弱基层社12个,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47个,建设乡镇为农服务综合体6创建申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示范社5个。截至目前,全市供销系统共有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1个,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81个。

2.持续突破产业“农合联”组建路径。总结供销社扶持石林羊肚菌产业发展经验,借鉴浙江、福建等地“农合联”成功模式,梳理提炼试点石林羊肚菌产业“农合联”做法,为各县(市)区供销社培育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农合联”选树参考样本,从技术、生产、供销、信用等全流程为产业“农合联”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产业“农合联”试点组建工作。全国总社以《云南省石林县供销合作社羊肚菌产业助力群众增收致富》为题全文刊发,《昆明供销用好“五策”发展特色农业 开辟群众增收致富“新通道”》被《昆明政务信息》第22期、《昆明三农信息》第24期原文刊发。

3.持续增强供销系统农资经营实力。抓好农资淡储克服农资价格波动幅度大难题,积极拓展供货渠道,足量储备供应农资。及时指导农资企业稳定销售链条,合理调度销售储备农资,降低价格波动影响。提升绿色农资经营能力,储备高效环保优质农资占总储备量的90%以上,全市供销社系统增强生态增效肥料的供应和销售,加大低毒、高效、安全的绿色农药商品的推广运用,促进农产品安全。全市供销社系统传统肥料销售量10.91万吨,同比下降29.08%,农药销售4.97万吨,同比下降18.5%。持续推行供销社+科技服务站+现场推广指导绿色农资社会化服务模式,建成宜良狗街、磨憨蔓庄、嵩明阿子营农业科技服务站3个,实现的突破,新增绿色农资科技服务收入26.1万元,开展社会化服务45次。

4.持续完善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规划,调整充实全市供销社系统十四五时期项目库,新增乡村流通体系建设入库项目40个,储备项目177个。指导宜良、石林、安宁、富民等县(市)供销社做好供销系统优质项目规划,储备县域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循环经济重大项目4申报省级乡村流通体系建设项目40指导全市食用菌科研机构、生产企业申报2023年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资金项目5个,拟申报补助资金325万元。指导宜良县向商务部门申报县域商业保供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项目2个。完善市级乡村流通体系补助方式,提前启动2023年项目建设,申报的21个项目中,已建设完成项目建设9个,完成率达43%,拉动系统内固定资产投资2,003万元,占年度计划数的67%其余12个项目待市级财政资金预算补助到位后组织实施。

5.持续拓宽土特产销售渠道。组织举办昆明市2023年春季土特产产销对接推介会中国农民丰收节暨迎中秋、庆国庆农产品进机关产销对接会进行土特产集中宣传推介,累计销售土特产126.99万元。同时拓展土特产销售渠道,组织昆明供销集团和东川区、禄劝县、寻甸县、宜良县赴上海松江区土特产选品中心、麦德龙中国总部、明康汇集团等土特产销售实体考察推介2次,拜访土特产销售企业5家。新建禄劝县农产品集采集配中心和联吉公司、呈贡供销社土特产销售实体店5个。与螺蛳湾商贸城洽谈合作共建全省土特产集采集配中心,召开座谈会、工作会商会4次。与昆明电视台、昆明天狼星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大师会等企业、平台对接洽谈土特产电商直播合作5场次,千方百计拓展全市土特产销售渠道。

6.持续抓好农产品电商销售印发《昆明市供销社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电子商务2023—2025发展规划,昆明供销集团及各县(市)区供销社组建电商公司3家,完成农村电商销售额3.23亿元,占下达任务的235%,增速位列16个州(市)供销社系统第1名。其中,累计完成“832”平台销售额9,389万元,占下达任务的130%。与昆明学院联合举办第一届大学生网红乡村CEO”电商直播大赛,153407名大学生报名参赛,通过海选、复赛、决赛,遴选出10支电商直播队伍,为县(市)区供销社电商公司开展土特产电商直播新业态储备了人才队伍。

7.持续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发挥好昆明食用菌产业协会作用,通过走访调查掌握食用菌生产主体诉求,拓宽食用菌销售渠道,新吸纳食用菌协会会员2牵头主办三物融合、三产协同引领云南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研讨会173家食用菌产业关联企业参加,在全省、全国食用菌产业中产生了强烈反响。主要领导带队赴福建省厦门市参加2023食用菌全产业链(厦门)创新博览会,拜访考察4家相关企业,推介昆明食用菌产业。借助2023漳州蘑菇节和云南省食用菌产业招商推介会平台,精心制作《昆明食用菌产业招商推介手册》,遴选组织食用菌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园区,在福建省漳州市向250余家食用菌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专场推介,全方位介绍昆明食用菌产业发展情况和招商政策,受到了参会企业的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农工委副主任委员齐扎拉到会参与推介。组织寻甸等5个县(市)区供销社7人次参加省社食用菌保育扩繁集中培训,学习借鉴食用菌产业发展技术。

8.持续提升供销系统循环经济发展质量。履行好无废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协助完成无废城市创建中期评估,对接省、市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专题调研全市供销社系统再生资源企业3次,将市再生资源集团、官渡区东益公司、安宁市物资回收公司等3家企业纳入全市无废城市创建骨干企业进行扶持,策划安宁再生资源静脉产业园项目,拟做为全市无废城市创建重点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建设高标准再生资源静脉产业园。拓展乡村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对接楚雄等地玻璃加工厂,在安宁试点回收农村废旧玻璃,实现乡村废旧玻璃资源化回收利用。新增回收废旧玻璃444吨,实现回收产值45万元。市供销社构建乡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经验做法被十四届全国人大云南代表团作为建议向大会提出。

9.持续推动出资企业稳步发展。组织完成对出资企业2022年度综合业绩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根据考核办法计算得出各企业领导人员奖金标准。加大企业调研沟通力度,合理测算下达2023年经营目标任务。依照《出资企业利润分配暂行办法》收缴2022年直属企业利润合计255.8万元(较2021年增长19.51%),兑现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2022年度本级社有资产收益贡献奖励金额51.16元。加强社有企业重大事项研究,从供销集团工作实际出发,制定供销集团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激发企业干事创业动能,新增子公司2家。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帮助企业推进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拨付禽蛋公司社保资金50万元,有效维护企业持续稳定向市政府上报关于解决禽蛋公司担保问题的请示,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债务问题,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0.立足换届新起点彰显供销新作为1020日,圆满召开市供销社第七次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七代会”擘画并审议通过了今后五年全市供销系统的发展大计。将持续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勇担重任,主动融入大局、精准服务大局,找准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发展定位和方向;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努力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水平;聚焦合作经济组织基本性质,为深入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创昆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11.不断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制定和印发了中共昆明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和《基层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市供销社党组先后举办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读书班两期,班子成员全部参加集中学习;制定《昆明市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主题教育调研工作方案》,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自身分管领域,认领调研课题,扎实开展调研、推动发展;基层党组织制定主题教育理论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已全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开展了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

12.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理论武装。坚决落实党组第一议题”“第一课题制度,以党组会、党课、万名党员进党校为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强化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共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为党员购买发放学习用书500余套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在职党员培训率100%,切实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基础干事创业能力。

13.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市供销社《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持续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实绩评价实施方案》,重点在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绩效奖励等方面管活干部前三季度共识别“实干家”型干部2名。完成市社机关3名二级主任科员、3名三级主任科员、1名四级主任科员职级晋升,直属企业1名正职领导进一步使用的手续。制定《社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直属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直属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直属企业领导人员受到处分问责处理和涉嫌违纪违法被审查调查期间薪酬扣减办法》等制度。通过规范制度、选优配强干部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14.不断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完成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重点培育打造党支部观摩示范点1个、春城先锋示范党支部1个,发展党员8名,指导4个基层党组织完成换届选举,制定党组书记领航项目”2加强智慧党建,25个党支部智慧党建工作达标率100%,领导干部到联系党支部调研党建工作6次,班子成员指导各直属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12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4次。党员教育视频片《昆明市供销社党组党建引领促社建助力发展兴三农》被市委组织部选中并在昆明电视台《党建新时空》栏目播出。2023年,市供销社被市委党的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昆明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15.进一步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组织召开2023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通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构建严密责任落实体系。2023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班子成员到基层联系点讲授廉政党课6次,开展廉政谈话和责任提醒谈话74人次,与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责任提醒谈话16人次。截至目前,市供销社机关干部职工均未发生被问责情况和违纪违规行为。狠抓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16.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体系。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真正把“关键少数”管住管好,促使“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领导干部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为官不为现象,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事项及时推进。统筹协调纪检、监事会、财会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4家全资控股企业完成2轮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检查,发现车辆管理、财务报销、资产经营等方面问题16个,组织开展社有全资、控股企业及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6个,累计披露问题57个,提出审计建议17条,并跟踪督促完成整改,切实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高效履行职责职能,保证基本支出经费使用规范,昆明市供销社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昆明市市级机关会议费和差旅费管理办法》、《昆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昆明市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昆明市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昆明市市本级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昆明市供销社于2019年编制了《昆明市供销社机关内部控制手册》,手册涵盖了差旅费、会务费、接待费等费用的报销流程及要求,以及现金、支票、公务卡、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等内容,并于2021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了修订。并出台《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进一步规范费用报销的通知》。(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昆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绩效管理方面执行《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使用财政资金,加强了对资金、物资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支出合法、合理、合规。审批程序完善齐备,附件要素齐全,会计核算规范,支出资金管理情况较好。

(六)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部门资金来源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文件批复,昆明市供销社2023年收入预算资金总额为2050.44万元,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50.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00万元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0.00万元,单位资金收入 0.00 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 0.00 万元。昆明市供销社 2023 年支出预算 2050.44万 元, 其中:基本支出 1293.39万元, 含: 人员经费 1193.60万元、公用经费99.79万元; 项目支出757.05万元, 其中: 市本级支出447.05万元, 对下转移支付31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决算总支出1639.47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183.45万元,占总支出的72.18%(其中:人员经费1093.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2%;公用经费89.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8%);(2)项目支出456.02万元,占总支出的27.82%。未在决算中反映的对下转移支付资金65万元,具体为农产品经纪人培训专项资金65万元(乡村流通专项资金245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

3.预算调整情况

2023年支出决算数为1639.4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050.44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410.97万元,减幅为20.04%。(具体情况详见表1)

1

项目(按功能分类)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分析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8

根据昆财行〔2023〕142号文件追加市属“两新”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4.50万元,实际支出1.38万元。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7.50

310.18

本年度追加并支出八一走访慰问金1.35万元,春节走访慰问企业军转干部经费1.36万元,解困金29.94万元,其他资金如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退回财政19.97万元.

九、卫生健康支出

112.61

87.73

本年度追加在职人员重特病统筹0.2万元,残疾人保障金7万元,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助等经费退回财政32.08万元。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563.46

1164.85

1.年中追加人员经费9.5万元;2.“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项目中的聘请第三方进行项目评审与验收机关法律顾问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连同聘请内审服务共节省10.2万元退回财政;3.“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经费”项目结余1.48万元退回财政;4.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设专项经费(不含市委市政府慰问金)结余13.24万元退回财政;5.乡村流通项目资金245万元因财政紧张未开展;6.农产品经纪人专项资金65万元属于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未在决算反映;7.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邮电费等资金剩余部分73.19万元退回财政。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76.87

75.33

结余部分退回财政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二十三、其他支出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合计

2050.44

1639.47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昆明市供销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预算总额4.85万元,其中:复印纸复印纸采购1.35万元,农产品经纪培训教材印制3.5万元。

2023年度昆明市供销社实际政府采购支出数为4.09万元,其中:复印纸采购1.26万元,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资料印制2.83万元。以上采购事项均在中小企业采购。

(八)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3年,昆明市供销社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万元,在“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专项经费”项目中预算,主要为市社项目评审及验收服务费10万元,下属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费10万元。

2023年,昆明市供销社政府购买服务实际支出数为9.80万元,具体为下属企业企业法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费9.8万元.本项目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为:市社项目评审及验收服务项目因故未开展。

(九)国有资产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总资产65.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64.4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总资产减少13.59万元,流动资产减少0.2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减少12.2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减少0.08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代扣代缴社保缴费结存减少、缴已故离休干部离休公医费。固定资产(净值)减少的原因为计提折旧。无形资产减少的原因为计提无形资产摊销。

(十)会议费情况

2023年会议费5.84万元,比2022年增加4.58万元,增加363.49%。增加的原因为2023年召开五年一度的全市社员代表大会。

(十一)培训费情况

2023年培训费支出32.03万元,比2022年增加24.67万元,增335.19%,主要原因为2023年举办清华大学主体培训班,而2022年又因疫情原因减少培训次数及单位压减培训费而减少培训费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决算总额为0.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2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年初预算数的“三公”经费总额为0.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为0.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从预算执行来看,预算执行率为24.44%,执行率低。与上年三公经费支出相比,本年度增加0.07万元,增长46.67%。以上情况主要原因是:2022年因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大幅度减少,而2023年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十三)本年度项目完成情况

2023年,共预算项目7个(其中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经费、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为同一项目),预算金额757.05万元,年中追加项目5个,共计77.78万元,合计年预算834.83万元,年终实际支出数为521.02万元(含对下转移支付的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65万元),项目支出执行率为62.41%,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为: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专项经费里的聘请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因故未开展、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因主管单位程序未完成部分未安排支出、其他项目资金支出结余退回财政。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思路

根据相关要求,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昆明市供销社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财会审计处副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负责绩效自评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1.开展前期调查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的具体情况和年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收集与绩效自评相关的文件资料,确定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为研究制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开展前期调查。

2.制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所了解的情况和收集的文件资料,研究制定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汇总

根据制定的指标体系收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的资料,汇总分析收集到的数据资料。

4.进行核实检查

对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情况,按资金走向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实。

5.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相关资料,按照绩效自评评分标准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打分,并依据评价、打分结果,撰写昆明市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掌握昆明市供销社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及部门绩效等方面找出单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紧扣提高行政效能的主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单位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单位绩效目标、基本职责以及市委、市政府等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在单位履行职责的同时能够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生态环境带来积极的促进或影响,单位的工作能够得到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的认可。同时,总结单位在绩效自评中的成绩、经验,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昆明市委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昆发﹝2019﹞12号);

3.《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本级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财绩〔2018〕60号);

4.《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昆财预〔2023〕1号);

5.《昆明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 年主要工作目标> 的通知(昆政目督发〔2023〕94号);

6.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昆财绩〔2024〕3号);

7.《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2024年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计划的函》;

8.昆明市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预、决算报表、部门决算报表填报说明、部门决算分析报告;

9.昆明市供销社相关规章、制度等文件。

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昆明市供销社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包括单位整体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资产运行以及涉及到的单位预算执行、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绩效情况。本次绩效自评于2023516日至2023年531日组织实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1)从部门决策来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实际得分31分,昆明市供销社中长期规划目标设定明确,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能够优化及合理配置各类资源。但年度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合理、不够精准,在合理性及精准性方面还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算依据还不够充分,在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三方面各扣1分。在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方面,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本项扣1分;

2)从部门管理来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实际得分18.25分,昆明市供销社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和业务管理基本有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改善,主要体现为:年初预算基本支出执行率为91.50%,扣0.35分,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按照定额标准核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形成差异。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62.41%,扣1.4分,主要原因为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专项经费里的聘请第三方开展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因故未开展、2023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经费因主管单位程序未完成部分未安排支出、其他项目资金支出结余退回财政。虽然均因客观原因,但项目支出预算的合理性与精准性有待加强。(3)从部门绩效来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5分,实际得分44.06分,反映出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2023年乡村流通工程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等原因未开展,聘请第三方辅助服务里的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未开展。部门绩效扣0.94分。根据2023年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整体支出评分表(自评),最后得分为93.31分,对应的评价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对照市委、市政府明确的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截至11月底,市社本级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9.14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7.8%,实现利润总额1521.78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14.3完成各类人员培训13,898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9.8;完成农产品经纪人培训2,673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6.9%。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13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2.7%。完成农资淡储化肥3.23万吨,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8%;农药1812吨,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实现食用菌交易额118.4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47%。累计完成“832平台农产品销售9,686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34%。年度主要考核指标均已超额完成。

对照年初预算设置目标,2023年,主要完成以下目标:市社本级出资企业完成营业收入9.14亿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28.73%,实现利润总额1521.78万元,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27.13完成农产品经纪人培训2834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3.36;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13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13%。完成农资淡储化肥3.23万吨,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8%农药1812吨,占年度目标任务的100.67%2023年供销社综合改革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销售的农资产品合格率100%,各项任务按时完成率95%以上,预算成本控制率100%,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集体上访率为0,服务对象满意度85%以上。年度各项主要考核指标均已达标或超额完成。

(二)具体绩效分析

1.部门决策主要情况分析

部门目标设立指标基准分为12分,自评得分10分。

部门目标设立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市政府相关规划、决策相匹配,并与部门职责相适应,绩效目标根据子项目设置,基本反应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还不够科学、不够精准,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绩效指标的明确性还需进一步提高,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的明确性各扣1分。

部门职能指标基准分10分,自评得分10分。

部门职能具有明确性与科学性,设定依据充分,部门年度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均能与部门职能相匹配,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分明。

资源配置指标基准分为13分,自评得分11分。

市供销社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完全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程序合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但少数项目预算不够精准,如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专项经费里的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因故未开展,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扣1分。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相符,现有办公资源能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615万元,部门项目总支出757.05万元,重点项目占总支出的81.23%,比例较为恰当。但2023年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由于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在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方面扣1分。

2.部门管理主要情况分析

预算管理指标基准分7分,自评分5.25分。

部门预算编制合理,预算调整能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在预算执行方面能够按照年度计划与预算批复的用途有序的使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1.50%,此处扣0.35分,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按照定额标准核算,与实际支出情况形成差异。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62.41%,此处扣1.4分,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乡村流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因财政资金紧张未开展、聘请第三方辅助服务里的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未开展、其他项目年末略有结余返还财政。虽然均因客观原因,但项目支出的精准性有待加强。“三公经费”控制率60%,符合“三公经费”只增不减的原则。

财务管理指标基准分6分,自评分6分。

在财务管理方面,市供销社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审批程序和手续完整,财务监控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人力资源管理指标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截止2023年末,市供销社共有在职人员37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3人,行政工勤人员4人(不占用编制),未超核定编制数(38人),有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有效执行。

资产管理指标基准分2分,自评分2分。

单位固定资产由市供销办公室专门管理,有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单位固定资产闲置率为零。

业务管理指标基准分3分,自评分3分。

市供销社修订了《昆明市供销社内部控制手册》,制度中涵盖了职责分工、轮岗、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等具体制度,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各项业务操作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部门绩效主要情况分析

部门绩效指标基准分45分,自评得分44.06分.

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良好效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2023年乡村流通工程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等原因未开展,聘请第三方辅助服务里的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未开展。此处扣0.94分。

四、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部门决策方面

1.以“党建引领”为切入点,全面促进工作新提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干部职工党务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形成了以“党建引领”为切入点,全面促进了基层组织、机关党建、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新提升,形成全市供销系统各项工作蓬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

2.坚定不移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推进改革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着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着力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做强做优主营业务,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量,加快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为助推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加快社有企业改革,社有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深挖企业发展潜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企业发展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经营效益明显提升。

3.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积极发挥各级供销社农资供应的传统优势,推进农资销售服务与技术指导、产品加工、市场销售等服务相结合,做好农资供应,提高服务“三农”综合能力。坚持为农服务方向不动摇,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拓展为农服务领域。加强干部职工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各级供销社积极组织联合社机关,社属企业和基层社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举办了行业、法规、政务等业务培训。2023年昆明市供销社直属单位和县(市、区)供销社共举办培训班345期,共培训13,504人:其中,农产品经纪人培训33期2834人。

4.担当作为,助力推进乡村振兴

把服务乡村振兴与深化综合改革协同推进,继续发展壮大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农资和再生资源网络优势,加强农药、化肥、种子安全监管,探索农膜回收治理,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好“绿色食品”牌,抓好食用菌产业发展;加强与村“两委”合作,形成强村固基、富民兴社的机制,在美丽乡村和乡村“善治”中展现新作为。

(二)部门管理方面

坚持科学分配,依法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面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加强监督检查,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做好前期调研,确保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根据制定的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让项目管理有章可循;加强项目督促指导,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以项目主管处室为责任主体,做好项目的绩效预算、绩效监督、绩效评价及绩效评价应用。

五、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经绩效自评材料审核和综合分析,昆明市供销社整体支出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部分项目或项目中的子项目未开展。2023年乡村流通工程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等原因未开展,聘请第三方辅助服务里的项目评审与验收项目未开展。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完成率偏低,涉及本项目的预算绩效指标未达到年初目标值,各项任务完成率也偏低。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除受客观因素的影响外,也体现在单位年初预算的合理性与精准性有待提高,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也有待提高。

(二)项目资金主管处室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加强。部门项目、资金绩效监管存在不足,绩效跟踪保障机制有待完善。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使用方式的掌握情况有待提高。

(三)“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率偏低。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000元,“三公经费”决算数2170元,预算执行率偏低。单位年初“三公经费”预算准确性及合理性有待提高。

(四)部分资金未及时上缴国库。2023年第四季度基本户利息133.02元属于应缴财政款,单位未及时上缴国库。     六、改进措施

(一)加强部门项目资金的监管。明确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督促项目处室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绩效跟踪。组织市社监督部门对项目开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下一年项目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在以后年度的部门预算中,我单位将加强预算编审,做好年度项目预算,对预算资金全面分析、估算,确保从源头上保证预算编审准确、合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文件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加快预算执行序时进度,加强预算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按照进度要求及时上缴应缴财政款。

七、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预算绩效自评查找本部门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如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进度问题,要求业务处室对所申报项目应全面分析、估算,在源头上确保保证预算编审的准确,合理。同时,要求各业务处室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慢、拖沓的项目加强整改,不能整改的收回项目经费。

八、主要经验及做法

九、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

昆明市供销社2023部门整体支出评分体系

昆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5月24日

昆明市供销社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评分体系-整体

1.2023年昆明市农资淡季储备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附件:昆明市农资淡季储备补贴专项资金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2.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资金自评报告(2023年)

2.附件:昆明市副食禽蛋总公司社保补助资金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3年)

3.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专项经费自评报告(2023年)

3.附件:保障供销工作目标完成及加强自身建专项经费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3年)

4.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自评报告(2023年)

4.附件: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3年)

5.昆明市2023年农产品经纪人培训资金自评报告

5.附件:农产品经纪人教育专项资金(含市本级资金)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3)

6.遗属补助资金自评报告(2023年)

6.附件: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3年)

7.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专项经费自评报告(2023年)

7.附件:聘请第三方开展辅助性服务专项经费指标体系及评分表(2023年)